在等待转乘小型飞机去贝拉时李煜依靠在座椅上看着人来人往侯机大厅。俗话说:我在桥上看风景,风景里的人在看我。他这样瞧着各种肤色的人流,过往的人也都瞧他一眼,黄皮肤的人不少,但如此干净漂亮的少年却很少见。突的,一位路过的白种女人站住脚打量他几眼,蓝眼珠放出一点光芒:
“嗨……”
“嗨!”
李煜礼貌地回应了女人的友善,嗯?
只见女人温柔一笑,将背包朝旁边座椅上一丢,挨着李煜坐下来。过度的热情,使得李煜不自在起来,不由自主的向后面躲一下。
“我有这么可怕吗?”
“不不,不是怕,是本能。”
“你们汉人的话太复杂,像我们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我和你又不认识,何来的喜欢不喜欢,萍水相逢你坐的这么亲密,人家不太适应而已。
年轻貌美的女子见他不爱搭理她,有点不高兴了,伸手把李煜扭向别处的脸给纠正过来。
“我觉的你是尊重女人的绅士,没想到却是个狂妄傲慢的家伙,还真成了金刚男。”
嗯?金刚男?
要去扒拉开固定自己这张脸的那双手的他,停下来疑惑的仔细看看,又摇摇头。
“美丽的小姐,你……认识我?”
“当然,金钢男,还是我任命的呢。”
“你是……那位女记者?”
“想起来了?”
放开李煜的脸,女记者把有些凌乱的金色卷发拢向脑后。
李煜尴尬的挠挠脑袋,自己并没有见过她,只是闻名而已。
“没想到能遇到你,谢谢!谢谢您对汉人的支持。”
“你的两个老婆没有来吗?她们是我的朋友。”
女记者对老婆一词记忆深刻,对他身边之人也很熟悉。边和李煜聊天边四处寻找,没有发现两位朋友的身影。
“她们都在上学,这次没来。”
“你一人来的?不用上学吗?”
“朋友要结婚,我来参加他的婚礼,很快就要回去。”
汉人婚礼,女记者脸上表情立刻露出感兴趣的样子。
“汉人婚礼是怎样个样子?喂喂……喂,金刚男先生,李煜,一个女士对某件事表示有兴趣的话,你不应该非常绅士的邀请她参加吗?”
“这个?好吧,尊敬的女士,我很荣幸的邀请你参加我朋友的婚礼。”
李煜心中很不乐意这位程咬金女士,你知道人家有没有别的事情?人家愿不愿意请你?这样,用话把人逼到墙角,也是很不礼貌的。
“嗯,我很高兴能受到你的邀请……噢!请等一等……”
这位程咬金女士丢下背包,转身离去。
李煜苦笑着目送她跑去与机场工作人员交涉什么。记者就是不一样,一个婚礼也有这么大的兴趣。
很快女记者回来了,一脸轻松的说道:
“由于你的热心邀请,我不得不临时改变行程,好在处理完了。”
女人真是口是心非的怪物,一件事在她嘴里说出来立马变了味道,咋成了俺热心邀请,使得你还不得不改变行程?
李煜心中绯徬着这头美丽的小怪物,嘴巴只能顺着人家的意思说话,否则自己又不绅士了。
“您能在百忙之中参加我朋友的婚礼,是我的荣幸。好了,尊敬的记者……你瞧我,太不礼貌了,我应该怎样称呼您?”
“叫我布克吧。”
“尊敬的布克小姐,很荣幸为你效劳,请随我登机。”
不得不狗腿的拿起自己和她的包,伸手躬身邀请道:
“谢谢!”
女士淑女般的伸出小手,微笑着望向他。这个是啥意思?是让自己绅士般的吻一下还是要自己拉一把?
李煜的手轻轻握住这只洁白的小手,低头轻吻一下,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