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荤油拌饭是藏在童年记忆中的美味,那么烧麻雀则是无上的美食。
在陈富贵自己的记忆中,小时候好像就吃过两次也不是三次。
后来有钱了,有能力吃了,麻雀又升级为了保护动物吃不得了。
现在这个时代麻雀还是有很多的,要不然小白也不会那么一会儿就抓来这么多只。
吃完了饭,陈富贵就带着闺女搬着小板凳坐在了灶坑旁。
“爸爸,快点烧老家贼。”馨馨催了一句。
“爸爸先看看火,灰里的火要是太硬的话就容易把麻雀给烧糊。”陈富贵说道。
“爸爸,不硬了,都是灰。”小家伙又说了一句。
陈富贵拎起铁钩子在灶膛里平了平,现在这样的灰烬确实是很不错的。
麻雀一只只的丢到了灶膛里,在上边又盖上一捧灰,这就算是齐活了。
其实老家贼大概就是这边的叫法,因为粮食的产量很低,这些麻雀又经常会到晾晒的粮食上偷吃,所以才会有“家贼”的称呼。
带上一个“老”字,也是为了形容麻雀的狡猾。
看着陈富贵归置好,馨馨的大眼睛眨了眨,“爸爸,这就行了吗?”
“当然行了啊,再等二十多分钟就能吃了。晚上咱们还去抓兔子吗?”陈富贵将小家伙抱到了自己的大腿上。
“嗯,抓兔子,馨馨要吃兔子大腿。”
小家伙说着,还伸出小舌头舔了舔嘴巴。
其实她并没有吃过烧麻雀,以前的陈富贵哪里会想到给小家伙弄这样的美食啊。
只不过最近跟陈富贵每天都是吃好吃的,只要是陈富贵做的,她就坚定的认为很好吃。
“爸爸,今天真的能抓兔子吧?”小家伙又问了一句。
陈富贵在她的小鼻子上点了一下,“能抓,必须抓。到时候让妈妈在学校看着,咱们俩抓兔子去。”
上次也想带馨馨抓兔子和麻雀的,只不过遇到了佟长豹纵火,就把这个事给耽误了。
估计小家伙也是在想着这个事,今天就必须把兔子给抓到才行。
在屋里呆着的陆明月就很无奈了。
吃饭前这父女俩还到自己跟前争宠,现在呢?
又好成了一个人,商量着逮兔子吃。
不过心情还是很不错的,只要闺女开心,她也能跟着开心啊。
等啊等、盼啊盼,在馨馨小朋友催了四五六七次之后,陈富贵总算是把灶坑里的麻雀都给扒了出来。
馨馨的小眉头皱了起来,这玩意咋吃?
黑不溜秋的,一个个麻雀都变成了黑蛋蛋。
本来还兴趣十足的,现在就不成了。
陈富贵看了一眼小家伙,别看你现在嫌弃得不行,一会儿你都得抢着吃呢。
也不顾刚烧好的麻雀有些热,直接拿起来一只。
摘掉毛、内脏,揪掉脑袋,这就是一只飘散着香味的烧麻雀。
馨馨的小鼻子嗅了嗅,这个味确实挺香的。
“张嘴,啊……”
陈富贵说道。
小家伙美滋滋的张开了自己的血盆小口。
陈富贵就把烧麻雀直接塞到了小家伙的嘴里边。
小家伙吃得那叫一个香啊,嘴里吃着、大眼睛已经开始踅摸起下一只了。
陈富贵也没停歇,又捡起来一只,接着处理。
只不过这一次可不是给馨馨的了,而是给自己的媳妇的。
惦记闺女,也得惦记媳妇啊。
“哎呀,你跟馨馨吃吧。”
看着陈富贵送到嘴边的烧麻雀,陆明月给推到了一边。
“爱吃不吃,不吃我就这么举着。”
陈富贵趾高气扬的说了一句。
陆明月没办法,只好把这只烧麻雀给吃掉。
心里边也是有些郁闷。
自己是他的媳妇啊,他咋就当闺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