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查到,楚睿在跟宁小姐交往期间,还跟一个女歌手走得比较近。
王,我们需要做些什么吗?”
陆寻问。
“派人盯着些,暂时什么都不要做。”时隐说。
……
下午,宁浅特地早下班了一会,她去了农贸市场,特地找了买卖活鸡活鸭的地方。
按照她原先的想法,是想买只鸡回家宰杀取血。
可她又想了想,她从小到大可没有杀过鸡。
给她把刀子,她真敢往鸡脖子上抹吗?
最终宁浅放弃了自己杀。
她带了杯子,准备买鸡的时候接一些血。
怕血遇冷遇空气会凝固,她还特地买了密封性很好的保温杯。
买活鸡的过程很顺利。
只是当她拿出一只崭新漂亮的保温杯,说要接鸡血的时候,卖鸡的老板都愣住了。
离开农贸市场的时候,宁浅左手提着鸡,右手拎着包,包里头装了盛满血的保温杯。
知道时隐嗅觉灵敏,她还特地把保温杯外头擦得干干净净,一点血迹也无。
宁浅这会儿心情很好,她今晚要给时隐一个惊喜。
甚至一想到她端着盛满血液的高脚杯,递到时隐跟前,然后时隐愕然看着她的样子,她的一颗心就美的冒泡。
就是一种很莫名其妙的好心情。
回到公寓,宁浅腾不出手开门,她正要去摁门铃,门却在这时打开了。
开门的是系着围裙的时隐。
宁浅看时隐的这身衣着,诧异的问:“你这是要出去?”
“不是,我听到你脚步声,过来给你开门。”时隐说。
宁浅睁大眼,诧异的问:“隔着门,你都能听出我的脚步声?”
“嗯,血族的听力,大约是人类的10倍左右。”时隐说。
而他没说的是,那只是普通血族,时隐作为血族之王,他的一切感官,比普通血族,还要强了三倍有余。
话落,时隐又嗅了嗅鼻子,他微微蹙眉,问:“你身上,怎么有血腥味。”
而且,还不像是人血的血腥味。
宁浅笑了,她就知道时隐鼻子灵,血腥味肯定瞒不过他。
她晃了晃左手中提着的黑色袋子,道:“我买了一只鸡,现杀的,新鲜,想回来煲汤喝。”
时隐从宁浅手中接过黑色袋子,说:“那,我去煲鸡汤?”
宁浅的眼睛更亮了,她问:“煲汤你也会?”
时隐笑了笑,说:“活得年头久了,什么事情都接触过一些。”
宁浅懂了,别看时隐一副年轻男人的长相。
他可是实打实的两千多岁了……
时隐在厨房中忙活,不多会,鸡下了砂锅,晚餐也都端上了桌。
“先吃晚饭,鸡汤只能晚上当宵夜了。”时隐说。
宁浅的心思,却根本不在晚餐上,她眼珠子一转,说:“你先转过去,等我一会。”
时隐眨眨眼,不知道女孩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他还是顺从的转了个身。
“你不许偷看哦!”宁浅还特地强调了一遍。
然后,她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厨房,从手提包中取出保温杯,又从厨房的杯架中拿了高脚杯。
拧开保温杯,血液果然没有凝固。
宁浅把尚带着余温的血液倒进高脚杯中,又把超市里买的生切牛排,用漂亮的餐盘摆好。
然后,她端着这两样东西,缓缓出了厨房,摆上了餐桌。
一杯血液,一份新鲜的生牛排,一切的一切,跟时隐在城堡中的餐食标准一模一样。
宁浅看着满意极了。
“好了,你可以转过来了。”宁浅说。
其实,时隐虽然背对着宁浅,但宁浅的一举一动,哪怕是一个及其细微的动作发出的声音,他都能很清晰的听到。
他听到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