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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知更鸟(三十)(1 / 2)

审判长:“下面开始法庭辩论,请当事人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被告是否影响原告进行赔偿。”

“首先由原告方发表意见。”

林溪看着一旁已经完全作一副摆手掌柜状的载泽,眼底暗色一闪而过。

也是你这场考试的好运了,有考生扮演林溪这个角色。

不然就这副傻样子,连危险在哪里都不知道,最后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吧。

她有些认命般闭了闭眼,用手将话筒上的收音器弯了弯,调整成适合自己的高度,开口道:

“首先,我方当事人并没有碰瓷对方当事人的故意,我方当事人之所以过完马路后又返还,系发现走错了路,转身再过一次人行道并没有什么大碍吧。”

“第二,对方当事人在看到行人驻足在靠近人行道路边,就有义务缓速慢行、为避让行人做好准备,但根据对方当事人提供第一组证据中的视频显示,对方当事人并没有此种行为迹象。”

“第三,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虽具有法律效力,但我方对其中的责任比例存在异议,我方已提供事故现场拍摄的照片以及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用以证实异议理由,故我方认为该份文件不足以构成有强力的支撑,希望审判长仅将此份证据作为审判参考,我方希望根据提交的证据对案件各方的责任比例重新进行划分。”

“综上,结合视频资料以及我方的医疗记录,可以明显看出对方当事人对我方当事人造成了侵害,我方当事人因此右腿行动不便,后续的复诊及可能存在的后续治疗都是对方当事人该侵权行为造成的,行为与结果间存在明显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对方当事人对此主观上存在明显的间接故意或疏忽大意,因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我方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

审判长听完林溪的发言,脸上并没有流露出什么特别的神色,“被告方,现在发表你的辩论意见。”

被告:“我的意见如答辩状所言,此外无他。”

审判长:“原告方是否还有辩论意见。”

林溪回道:“没有了。”

审判长:“好,法庭辩论结束,原告陈述最后意见。”

林溪:“坚持诉讼请求。”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

审判长:“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当事人均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调解,原告方那个同意调解吗?”

林溪看向载泽,见他还是一副神游天外的状态,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微笑:

“林律师,您这副样子,让我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睡梦中跑去接了个法律援助的案子。”

载泽见女子冷不丁突然向自己开口,有些摸不着头脑。

“啊?结束了吗?现在是要怎么地?”

“您的案子。”

“啊对,是林超的案子。”

听到此,林溪的脸上甚至维持不住笑容,显得有几分僵硬和虚假,她嘴角奇怪地微斜,还有些发着抖。

她没有继续纠缠这到底是谁的案子,而是径直开口道:

“你的当事人同意不同意调解?”

载泽感觉自己云里雾里,“啊?调解,这不是在开庭吗,怎么扯上调解了?”

林溪觉得自己的脸皮都些绷不住了。

哪来的智障?

怎么活着通过新人本的?

现在的考试题本要求这么松了吗?

什么傻逼玩意儿都往她这里塞?

她不再回应,面无表情地直接回复审判长:“我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

审判长:“鉴于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故本庭不再进行调解工作,本次庭审到此结束,现在休庭。”

“咚”,审判长拿起右手边的法锤,重重敲了一下。

坐在审判长下方的书记员见此,开口道:“全体起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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