唇角,顺着孟嫌的方向也将右手抬起,食指放到了唇前,“嘘,孟嫌……要记得来抓我哦……”
摩托车扬长而去,小金丝雀也消失在了黑暗中。
看着自己的金丝雀被抓,孟嫌表现的还多有不舍。
他将手掌盖在了自己的眼前,故作伤心的模样,“呜呜呜,怎么又逃走了呢,看来下次抓到一定要剁手跺脚了。
把你的皮剥下,往里面灌上水泥这样你就永远跑不了了吧儋州,唔,我的儋州,陆儋州你只能是我的。”
孟嫌捂着胸口,意犹未尽的模样,叫人看了好不害怕。
此时,孟嫌身后的黑暗里,出现了一个人,男人正对着孟嫌招手。
男人缓缓走了出来,摆脱了黑暗的笼罩。
浓浓的烟雾将男人的脸缭绕,只露出了他微微勾着的唇,他的唇角挂满了讥笑,那丝嘲讽,似乎都能甩到孟嫌的脸上。
他对着天空吞云吐雾,样子好不不屑。
“好久不见啊,我的好弟弟。”
“呵。没死透吗?”从刚刚的激动中走出,孟嫌站直了身体,脑子映射出的,都是当初怀里鲜红的陆儋州和倒在血泊里的孟家。
孟家死在了血泊里。
而血泊外,笑着的,是拿着匕首一脸开心的孟生。他孟嫌的好大哥。
藏在笼子里的金丝雀被人窥觑了许久,而那个人,就是一直强迫自己的孟生!
他孟嫌名义意义的同父异母的大哥!
黑色的风衣完美的将孟生的身姿包裹住,他看着对面的孟嫌笑的很开心,甚至舌头已经慢慢的在唇边打圈。
他靠近,捏住了孟嫌的下巴,将他高傲的头抬起,注视着自己,“孟嫌啊孟嫌,我的好弟弟。”
声音逐渐变软,他慢慢的将脑袋附下,贴近孟嫌的耳朵,丝丝缕缕的声音撞进孟嫌的耳畔。
“还想着逃吗?”
孟家破产,金丝雀被抓,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孟生为了将他这个桀骜不驯,高傲自大,视若无睹,把所有人都不放在心上的孟嫌培养成自己怀里的金丝雀而已。
他孟生就是喜欢挑战,喜欢看这样一个冷漠的人是怎样依附自己,看他失去了金丝雀后,又是怎样失望落寞的神情。
孟生单手拖住了下巴,他将眼眸弯成了月牙的形状。
“弟弟啊,你怎么还是这样迷人呢,叫我好不喜欢,可怎么办呢?真是的,你这样不听话,要是叫我动了,剁手跺脚的念头可怎么办呢?”
“呵。”孟嫌微微抬起头他站起身,猩红的眼眸盯着孟生瞅。
他将脑袋歪在了一边,然后斜着眼睛睥睨着对面的孟生,他笑的极其的漫不经心,可是每一句话似乎都在敲打着孟生的呼吸。
“孟生,你知道的,我最不喜欢人说废话,特别是我不喜欢的人说废话。”
指尖划过孟生白皙的皮肤,孟嫌将眼睛眯起,“这张脸长的这样的好看,不如做成标本吧。”
唇靠近孟生的耳畔,孟嫌一句一顿含着笑意说道,“把你做成标本永久的保存起来,这样你就可以永远的看着我了,这样你是不是也很喜欢呢……”
“唔,孟生,想想是不是就很心动呢?”手指放到了唇边,孟嫌的手已经游走到了孟生的脖颈处,“孟生,记得要永远都喜欢我哦……”
手指捂住了孟生的眼睛,孟嫌的手已经往眼眶中深入,“眼睛也要记得永远的看向我,这才叫做喜欢,呵,孟生啊,放心吧,不会痛苦的。我会尽量放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