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梦阑吃完饭后,收拾了一下。眼下,骆明忠也没有给她钱,身无分文,便只好先执行减肥的计划了。她将昨天收拾好的一大袋垃圾,拎在手里,又拿了钥匙,就走下了楼去。
他们住的是五楼,这栋楼总共六层,是一梯两户。如果她的记忆没错的话,里面住的人家,除了骆明忠这个营长,还另外住着两个营长家属,几户副营长家属,指导员家属,还有一个团长家。
而这个军区的家属院为南院,院中,他们这栋楼住的人级别都算低的,其他楼里不是团长,就是师长的,都是高
官。
连长及连长的家属,住在北院。
杨梦阑虽然起的不算晚,但是当兵的,已经早早出勤了。而上班的人,还没有出门。所以,她一路下来,并没遇到什么人。
她扔了垃圾,便在外面慢慢的散步。难得穿越到了军区,她可得好好参观一下这个家属院,顺便加深一下记忆。唉,如果哪天能让她也参观一下军队,那就最好不过了!
虽然,她没有当过兵。但是以前,对于军人,也是很憧憬的。
他们住的院子还是很大的,和军区只是一墙之隔。那堵墙上开了个小门,以方便住
在这里的军人的进出。
不得不说,这个年代的空气很好,很清新。初春的小草已经冒了头,上面挂着露珠,被清晨的阳光,照射出七彩的光芒。春风袭来,带着一丝丝凉意。
杨梦阑深吸一口气,甚至感觉自己闻到了黑土地的味道。
这么清新的地方,不做晨练实在太浪费了。自己原本就有晨跑的习惯,可惜没有耳机。从前自己身材保持的那么好,可多亏了经常锻炼的缘故。
既然决定了,她就从现在开始坚持锻炼,说不定可以很快就减下来了呢!
愿望是美好的,可实际情
况是……
俗话说,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杨梦阑才跑了五分钟,就已经是气喘如牛,汗如雨下了。她弯着膝,双手拄在膝盖上,大口大口喘着气。
唉,想当初她也是参加过马拉松的人,现在不说时间,就这路程都没跑多远,自己就已经像一个风箱一般,呼呼作响。
唉,看来现在最好的运动方式,只能是走路了!
杨梦阑沿着路继续向前走着,忽然一大片地出现在眼前。
“对了,军区大院的夫妻家庭都分了一块地,自己家也有一块!只是,这么多地,哪块是自己家呢?
”杨梦阑弯着腰,左瞧右看的。“正好春天了,种点什么好呢?”
正想着,迎面走来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年轻女人,穿着碎花的长袖衬衫,的确良的西裤,带皮带,外罩一件骆色的风衣,脚踏一又深色皮鞋。一头八十年代经典烫发,倒是有几分端庄的样子。
这副打扮,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走在时代的最前沿了吧。
只是……
“哟!这不是杨贵妃吗?我可真佩服你,这脸皮厚的,怎么还好意思出来晃悠?出了这事儿,也不知道在家躲躲!”她的语气中,透着浓浓的鄙视、不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