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书的世界走出来以后,吴思禹便走进了我的生活。她很独特,又是我的同桌。
她是那种特外向的女孩子,不光与本班同学打成了一片,和外班的同学混的也不错。小道消息说她和我们学校旁边体校的学生关系也不错。所以,学校里流传:惹谁也别惹吴思禹。即使惹急了老师,也就是绕操场转圈圈,若惹恼了吴思禹,那就准备挨体校生的拳头吧,而且保证让你吃不了兜着走。所以,一般是没有人敢动她的,除了是皮痒痒的人。曾经为这样的同桌,我还自豪过呢,女中豪杰嘛。
有时候,我想;人怕出名,猪怕壮,树大肯定要招风。所以,我暗庆自己默默无闻,毫不起眼,不会引来什么是是非非的。可是,往往是事与愿违,也许是和她同桌或经常帮她抄作业,慢慢培养了感情。总之,后来发生的事,我以为是在做梦。
她穿的衣服在学生中间比较另类,所以,永远是男生们关注的对象。
那天,她塞给我一张纸条:我对你很感兴趣,我发现我喜欢上你了,周末,在西门公园见,不见不散。
看完后,我像做贼似的,赶紧把纸条塞到了我的裤兜里。抬头一看,吴思禹已经没有了踪影。当时的感觉已经说不清了,害怕,窃喜……我一路忐忑不安,想着我该如何面对这件事。
当想到体校生的拳头和爸爸的严厉时,我打了一个机灵,真的有点害怕啊。
不巧的是,妈妈在给我洗裤子的时候,摸了我的裤兜,发现了那张纸条,就好像发现了炸弹一样。我想,这下完了,免不了要挨批。
“明天准时赴约,听见了吗?良良?”爸爸说。
“什么?你吃错药了吧!”妈妈大吃一惊,我也呆了。
“不,不,明天不光儿子去,我也要去,见见这位未来的儿媳妇,哈哈……”爸爸大笑。
妈妈也笑了,我也笑了,为没有挨批松了一口气,不过,我总觉得他们笑得不怀好意。
在西门公园门口,吴思禹打扮得很漂亮,向我招手,当看到我爸爸时,她的笑僵在了脸上。
“这就是吴思禹吧”爸爸笑着说。
“这是我爸爸,思禹。”
“叔叔好!”思禹招呼道。
“挺漂亮的女孩子啊,良良,去买些饮料,天气好热啊。”爸爸支开了我。
等我买回饮料后,看不到了思禹,只见爸爸一个人坐在椅子上。
“思禹呢?”我疑惑地问。
“思禹是个好女孩啊,我没说两句,她就明白了。”
“她愿意做我的媳妇?”我差点跳起来。
“做梦呢?你现在是什么年纪?……”
还是没有逃脱挨批啊。说教总是很让人厌烦,又很难入耳的。我也不知道爸爸是如何说教思禹的。最后,这段还没有开始的恋情就被爸爸轻而易举地扼杀在摇篮之中了。
没过多久,思禹就不上学了。听别人说,她和家人去了南方。也有人说,在理发店见过她,穿的更加妖艳。等我去找她时,不过是一个长得相似的女孩罢了。在本该上学的年纪却放弃了学业,提前步入社会,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
人世间,有一种爱,洁白如雪,不容亵渎,有一种情,朦胧而羞涩,神秘而激动,只有一次,仅此一回,那就是初恋。每个人都有初恋,或甜蜜或心酸,不管怎样,初恋总是心中那片最柔软,最不可遗忘的地方。
佛说:万法皆生,皆系缘分。偶然的相遇,蓦然的回首,注定彼此的一生。从认识吴思禹到她匆匆离开,还没来的及享受爱情的甜蜜,就得面对“现实”这个强大的障碍,些许迷茫,些许不安。
我站在初恋的路口,等着那个要伴我一生的人。而她,会带着她的初恋来赴约吗?
后来,人们渐渐地把她忘了,可我始终忘不了她,忘不了她的乳房,忘不了我们之间的恋情。
我曾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