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秦风和李晓雅同时回头,这人,他们二人都认识。
来人叫吴军,是秦风和李晓雅的小学同学。
是阴阳村不远的吴家屯的。
在农村小学里,同学们基本都是十里八村的人。
只要年龄相仿,基本就是同学。
这也是秦风和李晓雅还有刘香秀都是同学的原因。
“吴军,好久不见啊!”
秦风先开口打了一声招呼。
虽然上小学那会儿,秦风最好的同学是吴刚,但也不阻碍他与吴军打招呼说话。
接着,秦风又说道:“吴刚现在干什么呢?你们是一个村的,应该知道吧?”
自从秦风去京城上大学,就和老家这边的人联系少了。
之后又被打成傻子,更是与老同学们没了往来。
吴军没有回答秦风的问话,似乎没有把他当人看一样。
对着李晓雅继续说道:“有好几年没见了,李晓雅你是越来越漂亮了。
原来咱们班,你和刘香秀的双班花,现在应该你是一枝独秀了!”
吴军十足一个舔狗,上来就是一顿跪舔。
“哪有,刘香秀现在可是大美女,你要是看到了,肯定迈不动步。”
李晓雅开了一句玩笑。
“真的?哪天咱们举行一次同学聚会吧,好多年了,大家碰碰面,不然都不认得了。”
吴军说道。
“可不,你看,这是秦风,跟你说话了,你都没认出来。”
李晓雅看到刚刚吴军没有和秦风说话,本着都是同学的份上,替他打了一个圆场。
“李晓雅,你怎么还带傻子出来了?就说以前是同学,这也不行啊,多麻烦。”
吴军听过消息,说是秦风变成傻子了。
当时他还当成谈资和其他同学说了好久。
学习好有什么用?最后一事无成,还变成了傻子。
再看看自己,上学的时候学习虽然不好,但长大了咱有出息啊。
在外面包了几个工程,吴军逢人就是自卖自夸。
在树梨县,他也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人物,和许多人都混个脸熟。
“不是,那都是以前了,现在秦风的病好了!”
李晓雅连忙解释。
而一旁的秦风却是无所谓,他看到吴军和当年一样。
还是那个眼皮只往上撩的人,只溜须拍马那些比自己强的人,或者美女。
其他人一概不理。
所以,吴军这样的人,秦风觉得以后没必要来往,就当一个路人看待就行。
“哦,傻病好了?不好意思啊,秦风,我以为你还是傻子呢。”
吴军大大咧咧的说了一句,根本没有道歉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