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十三岁,对于初次杀人,李执并没有太大的反感与不适。
不是他天生冷血,恰恰是他有一颗温热的良心,而且圣心诀可不是白练的,灭杀这伙穷凶极恶的匪徒而产生的一点点负面情绪微不足道。
救该救之人,杀该杀之人,行力所能及之善事,是李执现阶段所奉行的准则。
接下来,要去会一会那个无忧上人。
此人指使匪徒买卖人口,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人渣!
既然被自己碰上了,那就看看能不能把他也送去和雷老虎做伴!
虽然对方是个元婴修士,可元婴境之间的修为,差距还是很大的。
就拿沈天笑来说,他是以九窍金丹的基础晋升为元婴修士,底子相当扎实,又修炼了魂天道书,灵魂之力也很强。
他与那些三窍金丹突破的元婴修士比较,就如云泥之别,举手投足间就能把后者直接拍死。
李执当初结成金丹时,甚至掰断了沈天笑的几根手指。
这是什么概念?
这意味着当年的李执,至少能够和次级的元婴修士过两招。
现如今,他灵魂三重天的境界与元婴修士相差无几,拥有一道觉醒的体魄、完美金丹的灵力供给、起死回生的生命本源……还有瞬移身法与简化版的噬魂手,这些都是他抗衡元婴炼气士的底气。
烧完人渣后,李执回到营地,帮助村民收拾物资,马匹给妇孺骑乘,兵器给男丁防身,再装上些钱财与干粮,就动身启程了。
李执护送他们到了一座城镇,才与其分开。
临别前,那个五六岁的小姑娘依依不舍,恳求大哥哥一同去村里。李执摸着她的小脑袋,微笑着说道:“大哥哥现在还有事情要做,等忙完了,就去村子里做客。到时候,小妹妹可要准备好甜甜脆脆的水果给哥哥解馋哟。”
小姑娘才松开李执的衣袖,与他挥手道别。
李执在城镇里找了家酒楼,在二楼靠窗的位置点了一桌子大鱼大肉,要了一壶香气四溢的茶水,没错,是茶水而不是酒水。
他可不是什么酒鬼,白酒闻着虽香,喝着却辣喉咙,哪里比得上茶水甘甜解渴还润喉。
好久没吃山珍海味了,面对一桌子美味佳肴,他赶紧喝口茶,咽咽口水。
紧接着筷子都快划拉出残影了,跟饿死鬼似的,风卷残云胡吃海塞,引来周围许多目光注视,更有不少窃窃私语和偷笑。
“哪来的大胃王,怎么能吃!”
“这后生瞧着还算俊俏,可惜吃饭太没品相了。”
“哦哟,还凶残,比我家旺财还能造……”
李执可不管这些,他神识敏锐,耳力超凡,对于俗人的那些评论置之不理,专心干饭。
一顿饭的功夫,他也就用了一炷香的时间,就把一桌子菜吃得七七八八了。
之后就拍拍肚子,打着饱嗝,悠哉悠哉地翘起二郎腿,歪着脑袋看起街道上的人来人往。
耳边依然在听着酒楼里的顾客闲聊话语,不多时就有一桌三人的低语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三个游侠儿打扮的江湖人士,他们已经喝了小半坛酒,脸上都有着泛红。
三人之中处于而立之年的汉子对其余二人说道:“听说了吗,再过十天,云雾山的无忧上人就要再次举办祈福护国大会了。唉,也不知是福是祸呀!”
左手边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他好奇问道:“既然是祈福护国的名头,怎么能是祸事呢?”
而立青年冷声一声:“前些年,确实是祈福安民,护佑国运的好事,这几年嘛,变味了!”
“怎么说?”
“你小子是外地来的,不清楚这里的来龙去脉。无忧上人与本朝开国皇帝,曾是并肩作战的好兄弟,当年一同征战沙场,打下一片大好河山。
之后无忧上人贵为国师,更是帮皇帝老爷守了近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