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沈莹莹穿进书里已经一个星期了。
她的生活模式也差不多固定下来,每天就是家里、食堂两点一线。
早上和谢方竹一起去食堂吃早餐,顺路送角子回家。
下午再踩单车去接谢方竹。
余下的时间,就都是她自己的了。
不过这年头什么都不发达,什么都不方便。
尽管时间多,也没什么可玩的,闲的发慌。
好在原主有台缝纫机,而她穿书前的工作是服装设计师。
虽然是工作,却也是爱好。
她的梦想就是把自己的品牌做大,成为人尽皆知的大牌子。
可惜,还没来得及实现,就穿到了书里。
她倒也想得开。
毕竟在她的时代,服装行业百花齐放,人才辈出。
虽然她身后有财大气粗的养父母支持,做出一个她自己品牌的服装完全没有问题。
但想要在竞争激烈的服装行业里,把品牌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的地步,比登天还难。
而她穿到的这个时代,服装现在都还是清一色的蓝灰黑,款式来来回回也就那几样。
再过两年,等国家的大门重新打开,她的机会就来了。
如果能抓住时代的给予的机遇、红利,或许她的梦想还真能够实现。
她的第一个作品,是给自己做了件胸衣。
这个时代的女性保守,穿的不是勒的紧紧的小背心,就是裹胸棉布。
原主穿的就是裹胸棉布,穿/脱不方便不说,还得勒得死紧,不然容易掉,总之老不舒服了。
她本来想去百货商店买一件胸衣,但百货商店胸衣有是有,但码子都是均码,根本不合适。
索性自己做了件。
由于没有海绵,只有棉布,也没有调节金属扣,只有普通纽扣,所以在款式上她稍微改良了下。
选用粉色棉布,关键地方加了厚度,长度也增加了些,做成前扣式胸衣背心。
这样不仅能托的稳,形状也好看,更方便穿戴。
为了美观,还在前面加了两根粉色小丝带,系成蝴蝶结。
她对这件作品很满意,献宝似给陈晴晴看。
腼腆的陈晴晴就惊呆了,圆圆的脸蛋通红。
看了第一眼就不敢再看第二眼。
从形状上来看,陈晴晴大概能猜出是什么东西,只是那样式……
……也太奔放了点吧?这怎么好意思穿呀?
沈莹莹对这件作品很满意,不仅比裹胸布的舒服多了,而且也更好地撑得起衣服。
她的分享欲很强烈,想送陈晴晴一件。
不过陈晴晴的思维显然还没有她那么开放,虽然惊异穿上身的效果,但根本不好意思穿。
沈莹莹也不强迫,直接开始了在这个时代她的第二件作品。
给谢方竹做了套衣服。
她本来是想给自己做的,但想到原主的衣服还蛮多。
而谢方竹那柜子里就几件衣服,少的可怜。
再者原主给她三哥,买来做结婚新衣的两套布料也还没动,刚好可以用来消耗。
那就给谢方竹卖个好吧,毕竟现在还得依仗他生活,得好好哄着。
沈莹莹给他做的是这个年代的基础款,一件深蓝色棉布衬衫,和一条军绿色直筒裤。
因为是要能穿出门的,不能和她的胸衣一样搞得花里胡哨,只稍稍改良了下。
说实话,这颜色她真不喜欢,但布料是现成的,也没法改。
而且就谢方竹那脸那身材,就算披个麻袋也是帅的,颜色什么的也就无所谓了。
这天下午,她和陈晴晴睡午觉起来,拿起挂在缝纫机旁边的深蓝色衬衣。
她忙活了好几天,衣服、裤子都做好了,再缝上扣子就完工了。
才刚拿起针线,就听见门外传来一个破锣嗓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