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无天日的小黑屋,一日三餐的稀饭馒头,任谁都想不到,曾经赞誉满丰京的小方公子,会过上足足半年这样的生活。
那时人们是这样夸奖他的。
虎父无犬子,一把长枪赫赫生威,必能袭承父业,方家最杰出的小辈。
可随着父亲的暴毙,祖母的病逝,方家变天了。
叔父笑眯眯地接过掌家权利,以生病为由将他与母亲禁锢在方家,逃无可逃,去无可去。
后来,母亲拼死将他送到外族家,并自戕身亡。
诀别前,她是这样说的,“阿恒,以后你就是无父无母的孩子了,要坚强,不要轻信任何人,阿娘将你送去外祖家,你要好好听话,乖巧长大。”
可母亲没说过,外祖家也并不欢迎他。
舅母将他关进柴房,封闭门窗,每日只给稀饭馒头,势要摧垮他所有。
事实上,方恒真的差点垮了,他萎靡不振,他日日寻思,他只想随爹娘而去,只愿来生不做人。
可小表妹天真无邪的话,点燃了他的恨意。
“娘,你真的要把我嫁到方家吗,为什么不是阿恒哥哥。”
舅母拍了一下她的头,恨铁不成钢,“方恒的爹娘俱亡,你嫁过去能有什么用?我跟方家家主已经说好,待你及笄,便将你嫁予方远,日后做方家的当家主母。”
方远,便是方恒的堂弟,叔父的嫡长子。
小表妹自小与方恒熟稔,根本不认识方远是谁,闻言自是闹腾,却只得来亲娘一巴掌,“再闹,再闹便喂方恒一碗毒药去了。”
小表妹的泪霎时止住,哭闹也化作了啜泣隐忍的声音。
一声一声,犹如刀子扎在方恒心头。
他一遍遍地质问自己,有什么资格死呢,父亲的暴毙,母亲的自戕,叔父的夺权,舅母的冷漠,这些不应该是仇恨吗,他不应该去复仇吗,为什么要懦弱地选择死亡。
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活着,至少还有希望。
那日起,方恒开始在暗无天日的小黑屋里锻炼身体,地方小他就原地跑,负重就搬木柴,没有趁手的长枪就用长棍。
他蓄势待发,他将父亲教的招式融会贯通,划入骨血。
不过半年,竟抵得上之前三年的努力。
方恒决定逃跑了。
他苦心研究钻木取火,点燃了柴房,趁着凌乱,躬腰离去。
王家是安水郡大族,来往奴仆众多,不过眨眼功夫柴房的火就被扑灭,方恒的逃跑也被识破。
“找,一定要将他找到,把所有的门都守住。”舅母下了狠命令。
方恒惊慌之下,逃窜到一处小院,又从小院处发现了通往外界的狗洞。
跪着爬离的时候,他隐约好像看到了一抹鹅黄,但却始终没有追兵闻声前来。
方恒逃了,逃出府城,逃至县城,又流浪到十里镇。
在那,他遇见了妹妹,哥哥,弟弟。
他不再是一个人,他的生活除了冰冷的复仇,又有了新的温度。
但谁能想到,大半年后,他又看见了舅母。
那个外人眼里尊贵无双的王夫人,实则黑心肝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直到现在也不肯放过他。
方恒仿佛掉入河中,整个人被暗流推着,忽前忽后,忽左忽右,脚不沾地,头不见气。
他像极了溺水的人,喘息不到新鲜空气。
直到,一阵急促的声音传来——
“三哥,三哥,你怎么了,你别害怕,我们都在呢。”
是啊,他不是一个人了。
也不是躲在小黑屋里,偷偷思念母亲的九岁小孩了。
他有家人,有哥哥弟弟,有可爱的妹妹,他已经十岁了,他在迅速长大,虽然方式很残忍。
方恒慢慢睁开眼,满满的泪水蓄在其中,只需微微一眨,便成串掉落。
姜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