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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三年之期已到,关东起黄巾(2 / 3)

管,有时候秦宜禄真想踢他。

总之,无论是匈奴、东羌、杂胡、还是汉人百姓,只要来了朔方郡,秦宜禄都会竭尽全力的让他安居乐业,勤政得不得了。

当然那些鲜卑人就比较惨了,除了为生活奔波,还要服劳役帮秦宜禄重建朔方县城,秦宜禄还不给他们钱,顶多也就是一份让他们饿不死的粮食而已,这也算是赎罪么。

在秦宜禄的设想中,朔方郡虽然是以胡人为主的边郡,但是朔方城之内,至少主体民族必须是汉族。

而且秦宜禄还有着一系列的骚操作,比如,有意纵容甚至支持麴义带领这河套义从出塞去忽悠中部鲜卑剩下的鲜卑人。

说白了也就是这五万鲜卑人的家属,都是老弱妇孺,老弱秦宜禄不要,但妇孺还是很香的。一个郡,五万鲜卑人,若全是男人连个母的都没有,这也不像话啊,早晚得出事儿。

一般就是忽悠他们:“你们的老公(爸爸)已经在朔方郡安家了,那可是河套平原,黄河沿岸,水草丰美的很,我带你们找他去啊?”

发展到后来不用亲自去拐,那些坚强坚毅的鲜卑女儿甚至会自己主动带着小孩来朔方找孩子他爹。

然后大概率拐到朔方之后就沦为奴役了,到时候等这些鲜卑部生存下来了,还得花钱或是花战功、徭役再把这些妇孺给买回去。

这也就罢了,因为建设朔方郡需要很多的钱粮,尤其是粮,没粮食这些鲜卑人根本等不到明年夏天豆收羊肥就要被饿死了,所以每次秦宜禄缺钱粮的时候,就会让这些鲜卑人抽签,然后把他们当奴隶给他们卖出去。

到后来秦宜禄的操作也是越来越骚,不缺钱的时候,有事儿没事儿也会让这些鲜卑人抽签,然后把这些鲜卑奴隶卖到太原去,卖给那些世家豪族,然后跟他们换他们家中的汉人家奴。

三个鲜卑奴隶换一个汉人奴隶行不行?不行?五个呢?鲜卑人当奴隶很好的,他们人生地不熟的又都是败军,很好管理的,你们就是用得再狠,甚至心情不好了杀两个杀着玩,也没有道德压力,这叫给边郡的同胞报仇,不让他们饿死就行,这多好啊。

这些豪强的家奴中本来大多数也都是并北屯民么,换回来之后秦宜禄直接当流民就地就给安置了,从奴隶变成了自耕农。

虽然条件艰苦了一点,缺吃少穿的还需要艰苦创业,可是那又怎么样呢?虽然他们换回来之后一无所有,但他们拥有了自由啊。

如此,这朔方郡不安定的鲜卑人少了,汉人变得多了,三换一,甚至五换一,撑到夏天的粮食消耗还少了,对这些鲜卑人来说也算是重重的惩戒了却没造杀孽,这是一箭好几雕啊。

虽然本质上这事儿办得挺残忍的,有时候甚至让秦宜禄有一种自己是十恶不赦的人贩子的感觉,但偏偏他越是这么干,大家就越是觉得秦宜禄仁德。

甚至鲜卑那头的抵抗情绪也不大,俘虏哪有什么人权呢?君侯卖大家伙儿为奴,那不也是为了还粮食,让剩下的大部分人都能活下来么?

甚至秦宜禄的所作所为让朝廷都对他没什么意见,虽然各种不合规矩的事情干了一堆,但一来山高皇帝远的好多事儿朝廷并不一定知道。

另一方面朝廷也确实是不知道该如何安置这些鲜卑为好,秦宜禄要用这些鲜卑奴隶重建朔方郡,这不也是一件好事么?起码省得他们操心了啊,只要他们真的能自给自足,不管朝廷要钱粮,朝廷也就随他了。

就这样,秦宜禄开启了他在朔方郡快乐的君侯生活。

而时光,则犹如少女的丰满,一晃,便是三年。

三年里,朔方郡基本已经完成了初步建设,以黄河两岸为根基,秦宜禄一共恢复了四座县城,分别是临戎、沃野、广牧和朔方(郡、县同名)。

大河沿岸以汉人生活为主,兴修水利,也能种点良田,乡野之人则以胡人为主,甚至还建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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