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那个一直想要追求沈知秋的男生赫詹,不再追求沈知秋,还是跑过来追路盛欢。说路盛欢长得比沈知秋好看一百倍。但路盛欢知道,路盛欢太普通,除了成绩比沈知秋好之外,其实相貌是不出众的。
至于他喜欢路盛欢,路盛欢也并不明白是为什么。也许是得不到沈知秋,想要气她,他知道路盛欢和沈知秋的关系。也知道沈知秋厌恶路盛欢。
但令路盛欢完全没有想到的是,竟然是沈知秋为了找人霸凌路盛欢,演的这出好戏。那次放学回去的时候,
她阴森森的朝路盛欢笑了一下,
“好戏才刚刚开始。”
路盛欢并不理解那句话的意思。
霸凌路盛欢的那天,沈知秋不在场,也许是怕事情闹大了,被舅舅舅妈发现,所以找来赫詹。本以为路盛欢们的关系很好。原来他处心积虑的讨好路盛欢,让路盛欢做他女朋友是为了来夺取路盛欢的信任。
沈知秋对赫詹,只要能把路盛欢眼角下边的痣去掉,再把路盛欢的双手搞残,不要太严重,只要以后都弹不了钢琴就行。
一切都是为了对付路盛欢。
如果赫詹都做到的话,沈知秋就会答应做赫詹的女朋友。
当初赫詹追路盛欢的时候,沈知秋装作很气愤的样子,原来都是装的,这未免装的太好了。
路盛欢哭得撕心裂肺,他却只是问路盛欢,“欢欢,你怎么不听话?”
此刻,赫詹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让路盛欢感到异常的恶心。
路盛欢这才明白,他们一直都是这样,只是她自欺欺人觉得他们变好了。但他们的手段更加残忍。
一个男生提议说要用刀剜掉。
“见血不好吧!闹大了,我们几个都没好日子过!”
另一个怯缩了,似乎还有点自知之明。
他们一边相互调笑,一边焦灼地商议着,但他们也只是听赫詹的话做事。
一旁,始作俑者,路盛欢“亲爱”的男友赫詹沉着一张脸。他眼神放空,散在每一处,唯独避开了路盛欢的目光,他心里似乎还是有一点点愧疚。这一个月他虚情假意换来了路盛欢的真心。
直到,手中的烟燃尽了,差点着了指尖,赫詹扔了烟头,踩在了脚底下,碾了碾。
在这之前路盛欢一直以为,赫詹只是痞性成瘾,没想到也抽烟。此时二手烟让她闻着头晕,她想离开,却不知道往哪儿走。路好像被堵的死死的。
和她的名字形成鲜明对比,又是那么的可笑,明明可以是鲜花遍地盛开的道路。现在却成了死胡同,怎么也逃不出去。
她像是一个玩具一样,到处被人嫌弃。
左边别着的那枚蝴蝶结扣,带着斑驳的锈点。
“用这个。”他把蝴蝶结扣丢给他比较信任的人,“别把伤口弄太大,省点麻烦。”
作案要求和作案工具口都完成了,他不看血淋淋的最终现场,扬长而去。
“为什么?”路盛欢咬紧了后槽牙,
路盛欢对着他的背影大喊,吼叫声比那些拳头如雨落下时更加嘶哑无助。
他一字一句说,
“因为只要你的痣割掉了,沈知秋就会答应做我女朋友。这是你一直逼问我的,现在全都明白了?”
路盛欢心彻彻底底的死了……
她早该想到赫詹来者不善,更何况是喜欢过沈知秋的人。
但路盛欢来不及想了,他的身影匿于转角,那群小人迫不及待的走进她,挑开胸针,露出尖利冷冽的光。
路盛欢后退,却无路可退。
粗粝的大拇指与食指指腹一把勒住路盛欢的下巴,
针头抵在路盛欢的脸蛋。
一下,又一下,毫不留情,针尖戳入路盛欢眼角的痣。
锥心的痛寒了全身,惨叫声在街巷里回荡着。可似乎无人听见,这一刻全世界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