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谁会不喜欢小帅哥呢!”
一听这话,江淮之楞在了原地,唐杳杳一看说错了话,立马慌里慌张的抱住了江淮之,连声道歉。
彼时的江淮之还是一个白胖的小男孩,那是他第一次对自己有了外貌上的审视。
自那以后,他也开始帮着唐杳杳找那个明明从未出现,但却深深刻进他们生活里的男孩儿,似乎有什么东西也在悄然发生改变。
时光也就那么不咸不淡的又过去了几年。
少年抽条的极快,已然快高唐杳杳半个头了。少年的眉眼带笑,干净又澄澈。
两个老母亲考虑到孩子们的感情培养问题,特意让他们去了一所学校,还托关系让他们做了同桌。两家人也住在了一起,成了实打实的邻居。
早晨一起上学,晚上一起回家;你给我带早饭,我给你背书包,这成了江淮之和唐杳杳的常态。
上了初中以后,江淮之的成绩进步了很多,但还是比不过唐杳杳。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学会了打篮球。
球场上开始有胆子大的女生讨论他,偶尔也会有几个早熟的女孩儿给他送情书或者是乖巧的在教室门口等着他,就为了给他送一份自己亲手做的食物。
江淮之桌堂里的零食也越来越多,当然,这些东西最后都捞到了唐杳杳的小肚子里。
每周末和江淮之躺在床上,探讨那些粉红色的信封里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少女心事,已经快要成为他们的团建活动了。
当然,唐杳杳不会去评论这些女孩子的行为,她只会根据信里的说辞,告诉江淮之如果女孩子说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那句话又是什么意思。
少年看着她的眼神晦暗不明,但每次都会认真的回应她。
唐杳杳经常在想,既然她是穿书,那按照套路,她不也应该拥有一个哆啦A梦一样的系统吗?为什么它到现在还没有出现呢!是钱没冲够吗?
唐杳杳早就过了见到江淮之就要跑的年纪了,她觉得,或许是因为她穿书的原因,他变的没有那么渣了。
她也早就理解为什么原主会不顾一切的爱上江淮之了。
每天清晨,少年推着自行车在她的家门口等着她。门开的一瞬间,初生的日光打在少年的脸上,少年干净的面庞一半沐浴在阳光里,一半隐匿于阴影下。
他的发丝被阳光打得闪动出细碎的光,透过那带笑的狐狸眼,她看到了自己的倒影。那一刻,她恍惚间希望他的眼中能永远只有自己一个人。
“看见那样一个明艳又张扬的人,怎么可能会不心动啊!”
那是唐杳杳第一次在日记里写自己真正的想法。
很久之前,唐杳杳就发现自己从前的记忆正在一点一点的被书中新的世界所取代。
为了防止记忆全部遗失,她开始把她知道的记到日记本中。
她准备了好多个日记本,唯有这本一直空着。那一天,唐杳杳没由来的翻出了它,在日记本的第一页写下了那句话。
自那以后,本子里的东西越写越多,里面故事的主人公逐渐成了一个名字的专属。连唐杳杳自己都没有发现,即使她有意规避,但那个叫做江淮之的男孩儿还是轻轻松松地占据她整个少女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