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脸看着自己的小弟弟,不由自主的想着傅瑾一身的行头。她高中的时候手腕上一块表一万出头。鞋子没有低于八百块钱,冬天的时候早早就穿了皮草。更不要说平时出去戴的饰品,那就是一个移动的首饰柜。
自己是从来不敢跟傅斯年要这些东西的,他平时给自己的零用钱都是上万起。她总是觉得要见好就收,表现出一副乖巧来。
后来发现,这些所谓的乖巧在某些人眼里就是眼界太低。那次傅斯年因为傅瑾差点弄死自己,带着自己去了香港。她又是趁机赚钱又是买了一些不太贵的东西,本以为傅斯年会十分欣慰觉得自己比那个更好。没想到,不过就是证明自己想得太多。
因为傅枕后来送给自己一个芬迪小恶魔双肩包,傅斯年看见了轻笑一声:“这不是傅瑾背的那两个大眼睛么?你给她买,她又不认识。还不如买个香奈儿,她那些朋友就认识这些烂大街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