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把前文中的广阳市改为了A城,给大家带来的阅读不便,敬请谅解。)
沈煜居然真的带韩亦静来到了她家附近的一个小吃店,居然是卖串串的。
韩亦静可是记得高中的时候,这家伙是不吃芝麻酱的,所以也不喜欢吃串串。他说,许多的小吃都特别的不卫生。所以他拒绝吃,经常还劝阻韩亦静也不要吃了。
可惜了他的那些良言没有改变了韩亦静丝毫。韩亦静依然照吃不误,甚至对学校附近的小吃如数家珍。
沈煜直接点了配菜,居然都是韩亦静喜欢吃的,各种菌类和绿叶菜。
沈煜一边点菜,还一边说:“你放心吃吧,我上次已经在这吃过了。味还挺好的。”
韩亦静不解地看着那一堆配菜问:“你不要点别的,我记得你不是说菌类有股药味,你不喜欢吃吗?”
“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感觉很难吃,但是找不到你了,我只好试着吃你喜欢吃的各种食物,想着你吃它们时为什么那么开心,时间久了慢慢就喜欢上了。也不知道喜欢上了食物,还是喜欢上了这种想你的感觉。”沈煜旁若无人地说着。
本来他这一尘不染地穿着高档西服来这种地方,就已经引起了店里其他人的注意。再加上他的这番言论,店里的人们更是惊奇地望着两位。有些人满足地感觉到自己今天吃到瓜了,有的人则是满脸不屑地看着韩亦静,特别是一些女人,觉得韩亦静长相一般、身材一般何德何能遇上这么一位集美貌与痴情于一身的男人。她们估计都觉得苍天无眼。
韩亦静嗔怒地用眼神示意沈煜,他再说下去,她可是要打人了,到底以后还让不让她在这片混了。她可是住在这里的啊。
沈煜好像颇为享受韩亦静的这个样子,因为他感觉这个样子的她最像原来的她,不是把他拒之千里之外,他感觉他们的距离又近了一步。
坐在这种饭店里,能够有热火朝天的感觉,是最能感受到烟火气的地方。这也是为什么韩亦静喜欢这类饭店的原因,这估计和她从小就离家读书有很大的关系。
站在楼下,看着她们的房间漆黑一团,沈煜说:“需要我送你上去吗?”
韩亦静说:“不用了,我自己可以。今天谢谢了。”
沈煜望着她毫不留情转身而走的背影。
他想起了,他第一次见她。
那年的夏天,天空湛蓝,云朵轻柔。我像往常一样在学校的操场上和队友们在打篮球,因为马上就要校际比赛了,大家都分外的努力。
其实一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到坐在台阶上的你,那会我以为你和其他女生一样都是来看我们打篮球的。只不过你随手拿着一本书。
在后半场的时候,我因为用力过猛,篮球一下子飞了出去,不偏不斜打在了你手中的书上,书被打掉在了地上。吓的其他女同学都尖叫连连,我跑过去想跟你说声对不起的。没想到你懊恼地捡起书走了,好像是嫌我们打扰了你看书。原来你一直都在认真地看书啊,而不是看我们打球。
说真的,从记事起,不论我出现在哪里总有其他同学或朋友前呼后拥的,没想到会被你这么直接无视。那天的你,气宇轩昂,发丝优雅地飘扬在你的身后。
也是从那天起,我似乎格外地注意探听你的消息,原本无趣的学校似乎变得有趣了。
看着她房间的灯终于亮起了,他带着记忆返回车离开了。
韩亦静按亮了房间的灯,翻开微信,给宋歌发了一条信息:“宋美女今晚需要留门吗?”
宋歌秒回了一个抱歉的表情说:“亲,走的太急了,忘了告诉你。我要出差一个星期呢,你千万要关好门窗,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啊。有事直接打我哥的电话报警。”
韩亦静呸的一声啐了一口,果然这家伙又一声招呼也不打就离家了。这么多年,还是这么我行我素,也不知道她家那位怎么受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