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惊绝并不是一开始就缠上秦与时的,秦与时肯定不记得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校园的某个角落,林惊绝不知道的是,秦与时连第二次也记不住。
林惊绝刚上大学的时候,也有着想要独立自主的心情,总觉得自己变成了大学生就要为家里分担一部分了,所以她选择的第一份工作,是学校大排档里面一家小吃摊,给人看晚上的班,兼职生拿的钱少,干的活也累,其实根本学不到什么,但是林惊绝干得倒是开心。
郑晓来小吃摊看过她,大小姐可受不了这烟熏火燎。
“你脑子没事吧林惊绝?”郑晓夸张的像是她要在这家摊儿上干到天荒地老一样,好像林惊绝的人生已经要因为这个兼职工作而被毁了。
“这地方是人能待的吗?”正是天气炎热的时候,秋意还未完全侵袭B市,别说站在那帐篷里,靠近一步都好像要被卷进火炉里燃烧殆尽一样。
林惊绝满头大汗的把她往外面赶,“里面太热了,你外面等我”。
郑晓气得鼓起了嘴,她一把拉过林惊绝的破围裙领子,“不许再干了林惊绝!这鬼地方不能学到什么!乱得很!”
林惊绝上手拨开郑晓的手,她可怜的领子都快被扯烂了,郑晓却不松开。
“别干了,多少钱我给你就是了!”
大小姐一看就是真生气了,有钱人家的孩子处事准则就是: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叫问题,说不通林惊绝,那就用钱买断算了。
林惊绝也深知这种时候不能惹怒郑晓,她听话的笑起来说:“行!我就干完今天,你也看见了她这儿今天特别忙,老板一个人肯定是忙不过来,您就行行好行吗?”
老板是个单亲妈妈,自己一个人带着儿子,她丈夫早亡,孩子还小,老板娘一个人出来工作,夜太深了,很多时候孩子都能在摇篮车里面睡着,哪怕摊子上面还有很多的人在喝酒,划拳,吹嘘自己有多么多的英雄事迹。
早前的茶馆能见人生百态,三教九流,如今在凌晨的大排档里能见到的更多的是人生无奈,世事无常。
不知道每一个坐在这位置上的人有什么故事,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只能看见他们于此时此刻,抒自己胸中之意,讲自己前途抱负。
不管能不能实现,也无所谓能不能实现。
郑晓看着单手抱儿子另一只手还在拿碗筷的老板娘,也觉得心中不忍,她转身想往外走,可是孩童稚嫩的叫她“姐姐”的时刻尚在眼前,让她无关己事的站在门口等待,她也有些良心不安。
跺跺脚丧气一般地塌下了肩膀,她又返回去,从老板娘怀里抱下小孩子,“小宝,姐姐哄你玩好不好?”
郑晓人长得漂亮,脾气也好,一向招小孩子喜欢,所以很轻易地小宝就答应了她,老板娘感激地看着她。
“那您先忙,我就带着他在门口玩,不会走太远的”。
郑晓语气和缓地让老板娘放心,孩子不能离开妈妈视线之外,她明白的。
“谢谢你哦”。
“没事儿哦”。
郑晓带着小宝在帐篷前面玩得开心,林惊绝和老板娘在里面忙的热火朝天,也不知道怎么的,有两个桌的客人就吵了起来,起因也并不是特别的事情,好像就是一桌的客人倒自己工作的苦水,另一桌客人说他那算得了什么事,多得是比他更痛苦的事情在了。
“你说什么?”一个人拎起酒瓶子往桌角一敲,瓶身立刻“砰”得一声四分五裂。
“你还要动手?”另一个人喝得醉熏熏得脸红脖子粗,这时候也不甘示弱,抄起椅子就要往人身上砸。
两个人谁也不服谁,看上去是要大打一架。
老板娘哪见过这种场面,当下就慌了神,她急急忙忙的扔下手里的东西拽着林惊绝就往外走,着急的想要去抱小宝。
秦与时就是那时候进来的,他们一行人应该是刚出去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