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圈儿,圈的中间是天空中最亮的那颗星星,她理所当然的想起秦与时,想起初见他的那一天。
B大校园很美,初秋时分,路上铺满了落叶,踩上去还有沙沙地声响。
林惊绝如所有刚刚步入大学校园的大学生一样新奇地打量着校园里的每一个角落,学校里有只花猫,一点都不怕人,林惊绝低下头逗它,它就乖乖地抬起下巴让她摸,乖的不像话。
“时哥!”有人从她身边经过,大声叫喊着,林惊绝被巨大的声响吓了一跳,她顺着声音抬头去看。
有少年穿着简单的衬衫,浅蓝色的牛仔裤,风随着他的步伐变换着形状,掀起的衣角向上扬起的角度都是自然对他的偏爱。
他逆着光,看不清神色,只能看见头顶利落的板寸。
走近了才发现他冷着一张脸,叼着一根未点燃的烟,大步走到那人面前,抬手拍了他一下,说:“喊什么,哥看见了”。
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或者说,是林惊绝第一次见到秦与时,在秦与时的印象里,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大抵不是这里。
他的眼神只在她身上停留了一秒钟,像是在看路边的不知名的野花,或者是杂货架里不起眼的商品,再或者是校园里分不清脸的ABCD。
但是对林惊绝来说,少年携光而来,看不清神色,她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砰!”
“砰!”
“砰!”
他走的每一步都是那么清晰,一步一步,每一步都在她心上律动。
人世间总有些感情是不能用理智看待且不能用逻辑解释的,这种感情有一个特有的名词来定义它,人们统称它们为:
“命运!“
像是飞蛾注定扑向火,像是蜡烛注定要燃烧,像是树叶注定要变黄。
她遇见秦与时,就那么没有缘由的、猛烈地、迫不及待地,撞进自己的坟墓。
林惊绝从回忆里抽出身来,回忆初见是很美好的感受,记忆中秦与时与她的每一次相见都不甚美好,只有初见,因为他不记得,所以是完完整整的,属于林惊绝自己的怦然心动。
二十岁的秦与时,在初秋季节某一天的某一个瞬间,是完完全全属于林惊绝的。
十年山河,
记忆都快变得不真切了,
人生海海,会不会有一天,她也能忘了秦与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