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贱是三年前穿越的。
作为这个游戏的死忠粉,虽然策划做事越来越不当人了,但他还是兢兢业业跟上班一样,各种活动准时准点参加。
那天晚上,窗外小雨淅淅沥沥,时不时的掠过一道闪电,对于一个游戏人来说正是梦寐以求的环境。
他当时正毫无压力的单手操作修罗王,一边单手炫可乐。
突如其来的一个霹雳,震耳欲聋,像是在他耳边炸开。
这也直接让他呛到了,一口盐汽水全喷在键盘上。
拼刀刀五块钱淘的键盘果然没让他失望,直接就给他电麻了,当场就没了意识。
等他再次睁眼,却发现自己身处一破庙之内,虽然他从未来过,但周围的景象还是给他一种无比熟悉的感觉。
但这并不重要,因为他看见了一个绝不可能看见的人——公孙剑。
所以他选择重新闭上眼睛。看来还是不能天天搞手艺活,都出现幻觉了。
可腹部传来的阵阵剧痛却告诉他,这是真的。
张小贱顿时有想哭的冲动,他是喜欢玩天刀,可不代表他真想进入天刀的世界啊。他终于深刻体会到叶公好龙这个成语的意思。
他虽然在游戏里叱咤风云,戮人无算,见人就是无痕剑意+剑履山河!
但在现实里,他只是一个鸡都没杀过的网瘾少年,叫他亲手杀人,那可太高看他了。
尽管张小贱睁眼的动作很细微。但公孙剑是何人,太白双秀之一,最有希望继承太白掌门之位的人,一双剑目何等锐利。
“你怎么样了?好些了吗?”
公孙剑清朗的嗓音钻入他的耳朵,张小贱不得不睁开眼睛。
他先是打量了一番剧痛的腹部,只见一圈圈白色织物胡乱的缠绕,伤口处还在缓缓渗血。
浑身也是脏兮兮的,像是从煤炉里捞出来一样。
这叫好?再拖一会,他就要去面见佛祖了。不对,这伤势,应该是已经见过佛祖了,但又被他生生的拉回来了。
他转头看到公孙剑明显短了一截的袖口,有些幽怨。好歹也是学剑的,就不能好好学习一下怎么处理剑伤?
公孙剑见他如此神情,以为他是伤心过度,轻声安慰道:
“血衣楼真是丧尽天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不过你放心,我已经将他们宰光了!
可惜我寻遍了整个宅子,只有你还有一口气。所以你不用担心有什么血亲在外,可以安安心心跟我上山学剑了!”
张小贱都惊呆了,有这么安慰人的吗?若是本尊泉下有知,一定会跳起来打他膝盖。
可惜本尊并没有挺过去,他才有机可乘。
不过不知道是何原因,他没有融合到本尊的丝毫记忆。
虽然他有游戏的经验,但鬼知道这个世界是不是和游戏里一模一样啊。而且游戏中刻板的NPC,跟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肯定有极大的不同。
于是他抬了抬眉毛,忍痛试探着问道:“公孙剑大哥,我这是?”
话音刚落,公孙剑夸张的蹦起老高,反应极大,给他吓了一跳。
“你认识我?”公孙剑星目湛湛,在窗边透来的皎洁月光下,眉毛一扬一扬的,十分激动。
张小贱意识到说错话了,刚想补救。
公孙剑就兴奋的继续问道:“我的名望这么高了吗?你一个不入江湖的少年都认识我?”
随后公孙剑朝他挤了挤眉毛,接着问道:“那你听过独孤若虚吗?”
张小贱刚想点头,立马反应过来,果断摇头,“没见过!”
公孙剑囫囵起身,大步走到庙门前,双臂大张面向比脸盆还大的月亮,扬声狂笑:
“哈哈哈!太白双秀,世人皆知我公孙剑之名,却不知独孤若虚之名!快哉!快哉!”
公孙剑长长的影子照映在张小贱身旁。张小贱抬头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