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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2章 太阴险了!(1 / 5)

丁梦妮?

刘珂看着传票上当事人的名字,眼中不禁露出一丝诧异。

姓徐的告他也就算了,人家是京视文化的副总经理,身份和地位摆在那里,遇到不实的报道肯定要告,以此来挽回声誉。

可是现在,一个四线小演员也敢告他,这不是刷存在感吗?

再说,他只发文称:徐杰约会女演员丁梦妮,男女共处一室长达一个小时……这也算是如实报道,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说。

至于像什么“小三”“插足”“第三者”“不要脸”之类的话,都是网友骂的,跟他没有一丁点儿的关系,要告也应该告那些骂人的网友才对,告他这个实话实说的娱乐新闻记者干什么?

更何况,姓徐的这次都没有告他,而这女演员却跳出来起诉他,难道是打算借这件事炒作?

现在的艺人,为了出名,什么都干的出来。

刘珂一边往回走,一边看着起诉书,当他看到赔偿的数额时,整个人都笑了。

“三千万?又一个穷疯的?”

刘珂以为姓徐的索赔一千万就已经很离谱了,没想到又有人跳出来索赔三千万,这是把他当成地主了呢?

姓徐的和这个姓丁的组团来斗地主?

然而当他看到丁梦妮提供的证据时,却再也笑不出来了。

“邀请乙方参加《平凡的勇气》第二季,劳务费三千万……”

“如在甲方没有公布《平凡的勇气》第二季参加艺人的名单之前,乙方参加《平凡的勇气》第二季的信息泄露,或甲方与乙方签约事宜被媒体曝光,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

后面还附带一张彩印,从时间上看,是在他曝光了姓徐的和丁梦妮约会事件之后,姓徐的短信通知丁梦妮合同终止的图片。

“这,这不是霸王条款吗?”

刘珂紧紧的皱着眉头,心中替丁梦妮喊冤。

在一些综艺节目,以及影视剧中,制作方确实会要求参演艺人签署保密协议,一旦违反就会终止合同,或者进行赔偿。

可保密协议一般指的是艺人主动泄密。

至于记者拍到的内容,那是记者的能耐,跟签约的艺人有什么关系?

再说,他报道什么啦?

昨天发的微博里面只说徐杰约会女演员丁梦妮,又没说丁梦妮要参加徐杰导演的《平凡的勇气》第二季,把这个理由加在赔偿里面,是不是太牵强了?

他冤啊,简直比窦娥还冤。

不行,必须通知老板。

这锅,他不背。

刘珂来到老板的办公室外,“当当当”快速的敲了敲门,心里那个急呀,恨不得直接推门而入,当然,这也仅仅是他的想法而已。

“进来!”

听到声音,刘珂这才推开门。

“老板,不好啦,又有人把我告了。”

“啊?是谁?”戴威好奇的问道,明天就是二次开庭的时间了,在这种关键的时刻,怎么又接到传票了呢?

这是看他迈不动步了,还是拿不起摄像机了?都来欺负他?

“丁梦妮。”刘珂一边说,一边把传票什么的放在老板的办公桌上。

“她?”

戴威眉头一挑,然后拿起桌上的文件看了起来。

看到案由,他的表情到也没有多大的变化,凡是公司收到的起诉书,绝大多数原因都是名誉权纠纷。

但是看到索赔数额,脸色立刻阴沉了下来。

“砰!”

戴威拍桌而起,正准备痛斥丁梦妮不要脸,把他这里当成提款机的时候,到了嗓子眼儿的那些话却突然卡住了。

等等!

这一切,该不会是徐杰的圈套吧?

之前拍到对方和女制作人商讨跳槽的照片,破坏了对方的好事,于是对方又故意与丁梦妮约会,签下这么一个演出合同来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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