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在金灿灿的阳光里,大雨过后,空气里弥漫了一股淡淡的清香,是泥土和树木混合的味道。
林甘蓝嗅了嗅,更饿了。
昨晚的狂风暴雨把她的背包吹落,埋在了落叶和泥土底下,她扒出来,空空如也,里面什么都没了。
扯了一截作训服的袖子,把受伤的小腿简单包扎了一下,鲜血已经凝固,免得浸水容易感染,也影响她赶路。
不远处,应急联络器被泥土掩埋了半截,她只看了一眼,就走了。
李绵绵,你等着。
——野外生存,没了水和食物是最致命的。
还好,林甘蓝跟着蚂蚁,找到了一个巢穴。密林里土质松软,很容易就把巢穴整个儿挖起来,丢进背包里,静静等待。
办公室内,赵风看得急眼,都什么时候了,林小姐不去找吃的,还有心思玩蚂蚁?
他心里这么想着,嘴上不自觉就说了出来。
“她正在等吃的。”眼睁睁看着林甘蓝脱困,厉晋远陡然放松了,身子不禁往后仰,抵住椅背的衣服有点湿润,林甘蓝刮伤小腿的时候,他出了一身冷汗。
果然是他看中的人,没让他失望。
赵风望着厉晋远微微上翘的嘴角,氤氲了一丝可疑的笑意,把心里的疑问压了下去,没再打扰他。
很快,林甘蓝就为他解疑了。
隔了大大的屏幕,他们能清晰地看见蚂蚁幼虫被分离出来,白白的,像是饱满的米粒,似乎还散发出清香。
赵风看得瞠目结舌:“林小姐……真吃蚂蚁幼虫啊?”“她可不像你,那么挑食。”厉晋远瞥他一眼,表情极为冷淡,转脸看向林甘蓝时,又露出了老父亲般的神秘微笑。
被教训过的赵风立时噤声,可怜兮兮,打定主意再不敢多说一句林小姐的是非了。
——吃过一窝蚂蚁幼虫,虽然味道不怎么样,但补充了一些蛋白质,总算回了点血。
林甘蓝提起背包,重新踏入密林深处。
这一次,她要找一只血色椋鸟。
血色椋鸟,是极为稀少的鸟类,嗅觉极为敏锐,她被倒吊在树上时,曾经见过。
大概是老天爷眷顾,她找了没多久,就发现了一只。
她用树枝和背包做了个简易的捕捞网,抽出一把柳叶刀,在手里掂了掂。
她要活鸟带路,不能一刀扎死了,实在是一个挑战。
林甘蓝深吸一口气,柳叶刀脱手,直冲血色椋鸟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