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宝微微一迟疑,大喊一声:“季哥!等等我啊。靠,见色忘义,惨无人寰!”
刘元宝骂骂咧咧地跟了上去,看到季风尘不紧不慢地跟在汐雪芷涵背后,目光也一直盯着她。
“哎哟。”季风尘一个没注意,碰到了电线杆上。
…………
小胖墩追了上来,大肚腩上的肥肉还在颤抖着。看到撞了电线杆上的季风尘,就算再愣也明白了,低声说道:“季哥,你该不会真的喜欢上了汐雪芷涵?”
“我还以为你上课的时候是在开玩笑呢。看把老郭头给气的呀。”
“可是她除了学习好点,名字好听点,也没有别的优点啊。长的也不怎么样,哦,对了,还有,像咱们这种底层学渣,还是别霍霍人家了。”
季风尘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长的不咋地?那怎么变成了国民女神,难不成还去换脸了?是你没有仔细观察过罢了。当然,你要是想要现在观察的话,我不介意往你的肉脑袋上给你一拳。
季风尘在心中不断徘復着,刘元宝依旧喋喋不休的说着,“季哥,你不是和班花十分要好么?这么快就移情别恋啦?”
季风尘微微一愣,几乎是脱口而出:“班花,谁啊?”
刘元宝一双小眼睛眨呀眨,“季哥,你今天真的好不对劲啊,该不会被附体了吧?班花:蓝纤韵啊!”
季风尘忽然想了起来,一个喜穿蓝裙的美少女,小腿上常年包裹着一对白丝袜,玲珑婀娜,清秀绝俗,芙蓉面孔,确实是一个绝丽的女子。
长的不错,会打扮,会穿搭。
性格仿佛跟每个人都是那么的柔和,实则上却是一个小自私鬼。
当然,这不是重点,季风尘忽然想起她好像挑逗过自己,自己好像也被拨动了琴弦。
一天三、四份的情书往人家书包里揣,这份不行,送那封。
最为离谱的是,季风尘在高中毕业时分,当着所有人的面,还跟人家表过白。
季风尘在校园时期,起码还是一个风姿飒爽的校霸。只不过要是出了校园的话,那就去掉了校霸的头衔,只有一个绰号了——破烂大王。
所以季风尘自然而然的就被直接拒绝了。
毕竟谁愿意跟一个破烂大王在一起啊?
除了……那个小憨憨,
季风尘隐约记得当时蓝纤韵还在成功交了男朋友之后,两个人还碰见过几次面。蓝纤韵变着法的戏逗了自己几回。
那话语要多毒就有多毒,说出口的时候当真是难听至极!连在破烂场一向被磨平了心性的季风尘都不禁感慨万千。
舔狗,这种生物,果真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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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胖子,说句实话,我还觉得蓝纤韵跟你挺般配的。”
“……”刘元宝感觉这句话是在讥笑他的,可奈何自己却没有证据啊!
算了,校不校花的先放了一边,先吃饭。
自己的小不点就吃那么点东西,自己不顶心疼死么?
来到食堂,
季风尘先用自己的眼睛快速地将整个食堂快速扫了一遍,最终在一个偏僻的角落中看到了汐雪芷涵。目光直直地定格在了那里。
似乎是感受到了季风尘投过来的目光,汐雪芷涵抬起头,与其对望了一眼。连忙缩了缩脑袋,低下头,扒拉自己的饭。眼看脑袋就要缩进自己的饭盘里面。
校霸!我可惹不起,赶紧吃完饭,溜回教室吧。
说句实话,现在的汐雪芷涵与重生之前步入社会中的自己十分相像啊!原本春气盎然的季风尘,在步入时候变得如同棱角一般直接就被磨平了。
真就应了一句话“岁月是把杀猪刀,手起刀落毫不留情。”
三人成群,五人扎堆着的食堂,与她的孤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吵杂的环境之下,明显有着许许多多的人在说着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