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玲却也没说什么,只是轻轻点头道:“您不用放在心上。”说着,她目光迷离地望向悠闲抽烟的林泽,叹息一声。“我这位好朋友,还真如他自己所说的,除非他主动吃亏,否则没几个人能让他栽跟头。”
白发老翁闻言,却是心下再起涟漪。
陈玲可不是轻易便会评价别人的。连她都这么说,难道这年轻人真有难以想象的力量么?
砰!
餐厅大门猛地被人推开。连那两名身穿旗袍的美女也被推搡而入。单从这一点,也能瞧出来者没有半点怜香惜玉的觉悟。
眨眼间。门外便涌入数十名体格健壮的大汉。黑人白发一般一般。但不论是黑人还是白人。身高就没有低于一米八的。清一色的西装革履,皮鞋铮亮。身上跟是带有一股淹没不去的嚣张气焰。仿佛在向旁人传递着一个信号:只有我们能欺负别人,没人能欺负我们!
单从他们走路的姿势,林泽就能分辨这是一帮双手染血的悍匪。绝对一般混子所能比拟的。
如白发老翁所料,事件发生不到一刻钟,便有这么一帮人物赶到。的确,那博特的背景相当不一般。
可小林哥又岂是泛泛之辈?
别忘了。他装-逼打脸,素来有全套方案。又岂会轻易阴沟里翻船?
啪啪啪。
那帮悍匪走路的脚步声相当震撼。甫一出场,便吓退了大半食客。少数几个胆大的食客则是坐在较远的位置观看。颇有些幸灾乐祸的味道。
放在平时,人们通常会有扶弱的心理。哪方弱,哪方处于劣势。便会在心理上站在哪边。可如今,因为关乎国籍问题,倒没几个人在心理上认同林泽的做法。反倒希望那帮裹挟着嚣张气焰现身的悍匪教训林泽一顿。让这小子知道这儿是纽约,可不是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装比的地方。
待这帮人气势汹汹来到林泽跟前时,他这才若无其事地打量起这帮人。
为首的是一个穿着怪异,尾指戴有一颗骷髅戒指的男子。大约四十多岁。脸上有一条触目惊心的疤痕。从左脸横穿鼻梁,跳跃至右脸的下巴。给人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再加上他身上那股子嗜血的气势。换做普通人,哪怕只是被他瞪一眼,便可能立马腿软。但林泽这种死人堆里爬出来,别说一帮道上混的悍匪,连世界上最残忍的****也能直面对抗的牲口。岂会被他那股气势吓到?
人群行至不足三米的位置。林泽仍翘着二郎腿,悠哉游哉地抽着香烟。连正眼都不给对方一个,只是神色淡然地说道:“别摆阵了。把能做主的人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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