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儿衬托得像一个黑暗小精灵,俏皮而娇嫩。十分迷人。
长裙直至脚踝,脚下一双约莫七公分的高跟鞋更是让个子高挑的韩小艺有点鹤立鸡群的味道。
林泽摸着下巴打量几眼,由衷评价:“漂亮是漂亮,但感觉还缺少了点什么。”
在韩小艺迷惑的表情下,林泽一拍大腿,咧嘴笑道:“我想到了!”言罢他转身出门,大约三分钟后,又重新跑来韩小艺的闺房,手里抓着一串黑色项链。
那项链由一颗颗外表十分粗糙的黑色珠子串成,暗淡无光,像一条又黑又粗的麻绳,一点儿也不美观。
“来,我帮你戴上。”林泽抓起来显摆似的晃了晃,一脸认真地说道。
韩小艺心头一突,轻轻转过头,面对着镜子不敢出声。
林泽行至她背后,小心翼翼地帮她戴上那串又沉又粗糙的项链,而后双掌压着她的肩膀,冲着镜子咧嘴笑道:“你看,气场是不是一下子就冒出来了?”
韩小艺耳畔被一阵热风吹拂,双腿有些发软,故作闲散道:“也不怎么样嘛,而且这么重,你想压死我吗?”
“你懂什么,这叫质感。外形是丑陋了一点,但这条项链可是很有历史底蕴的。”林泽撇撇嘴,不屑道。“跟你说你也不会懂,反正你想戴就戴,不想戴就还我。”
林泽伸手要摘下来,韩小艺却飞快捂住胸口,急忙避开身子道:“喂,你这人怎么这么小气?送都送人了,还有要回去的道理?”
“你不是不喜欢吗?”林泽不解道。
“喜不喜欢是我的事儿,你已经送出去了。”韩小艺白了他一眼,推了他几把,催促道。“回你的房间去,奔波了一天,我要休息了。”
林泽被轰赶出门,摇头晃脑回房。
韩小艺确定林泽回房,小心翼翼反锁房门,这才从背包里摸出一本外形迷你卡通的日记本。捧着小本本来到书桌前,扭开台灯,粉嫩小手握着水笔,翻开了日记本。
“五月一号,星期二,天气晴转多云。晚上十一点。
死禽兽今天送了一串项链给我。
虽然很沉很粗糙,戴着连脖子都要歪掉了。还很扎皮肤。可是我还是很开心呢。
本来中午爹地对林泽态度那么差,我还很担心他们会闹矛盾。但晚上他们就在一起喝酒,喝了很多。我想像林泽这种外表放纵不羁,骨子里却很稳重成熟的男人,爹地应该会喜欢的。
明天陈雪琴这帮游手好闲的女人准备了个舞会,还说一定要带男伴。哼,好像我韩小艺找不到优秀的男人一样。
死禽兽虽然长的不是那么帅气,连爹地都比不上。但他还是蛮有男人味的嘛,我最喜欢看他那双漆黑而深邃的眼睛。每次看一眼,都会觉得好有故事。唉,难道我韩小艺真的喜欢上这个坏东西了?
不过既然这个死家伙亲了本小姐,说什么也不能就这么拍拍屁股走人。要是哪天本小姐真的爱上这个家伙,他不接受也得接受本小姐,不然让爹地把他扔下海喂鲨鱼。
不知不觉又写了这么多,本小姐累了,睡觉。”
韩小艺扔掉水笔,微微张唇吹了吹字迹,让它干的快一些。
韩大小姐盯着日记本发呆,那张娇嫩而时尚的脸蛋上有点儿恍惚,漂亮的大眼睛里更是布满了异样的色彩。
谁会想到时尚泼辣,看上去疯疯癫癫,还很毛躁的韩小艺会写日记?在任何人看来,写日记都应该是董小婉这种心思细腻的大才女做的事儿。跟韩小艺完全不搭边。
而事实上,韩小艺写日记已经有些年头了。细说起来,要从她第一次来大姨妈聊起——
不过之前她写日记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直到林泽跟她在闺房打玩游戏,事后情难自禁地打啵之后,韩家大小姐才重新拾起这个习惯。
每天记录一下生活的点点滴滴。当然,是跟林泽有关的生活琐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