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正浩面带笑容,西装笔挺,两排牙齿白皙雪亮,配合上他手中那盒用白玉包装,一看就价值不菲的贺礼,顿时引来很多的瞩目。
“不知道是哪家的公子哥,长得真帅!”
“是啊,我家那口子,要有他一半的气质,也不至于让我天天出去找男人了。”
“真想把他抓进笼子里,养起来!”
有些妙龄少妇看他那精致的扮相,不由自主地猜测起来。胆子大一点的,甚至主动朝着杨正浩抛起媚眼。
杨正浩心里有些得意。
但为了在沈若水面前,保持正人君子的形象,刻意摆出一副生人勿近的高冷。
“杨先生,里边请。”
沈若水没有怎么搭理他,像对待其他客人一样,很客套地招呼了几句,视线就转移到了前方。
杨正浩脸上有些挂不住,忍不住道:“沈小姐,我精心为老爷子准备了一份大礼,他一定会喜欢。”
“我替爷爷,多谢杨先生美意,一会要多喝几杯!”
沈若水还是很敷衍。
杨正浩脸色微沉:“沈小姐,我今天是带着十足的诚意,来给老爷子祝寿!”
“关于我们两家的亲事,不知道您考虑·····”
“不好意思,麻烦你让让!”
他话还没说完,沈若水就从他身边绕了过去。
杨正浩一怔,转身望去,只见沈若水提着红艳艳的裙摆,宛如出阁的新娘子一般,脚步匆忙地朝一个年轻男子跑去。
众人见到这一幕,也不由目瞪口呆。
此时的沈家千金,哪还有刚才的矜持,眼眸含笑,双颊飞红,像极了情窦初开时,见到了情郎的小姑娘。
那脸上布满的欣喜之色,明艳而灿烂。
而与之相比,这位情郎的形象,就实属一言难尽。
一件颜色灰暗的布衣,一双黑色板鞋,一头略显凌乱的长刘海,身形瘦弱单薄——看上去,就像民国末年吃不起饭的穷酸书生。
两人站一块,根本不能用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来形容,这简直比白天鹅倒追癞蛤蟆还要离谱。
在众人不可置信的目光中。
沈若水毫无顾忌地扯着楚云的胳膊,用力一拧。
气呼呼道:“你看看现在几点了?”
“干脆别来算了!”
楚云吸了口凉气:“那我走?”
“你走一个试试?”
小姑娘粉面含怒,不由分说地扯起楚云的胳膊,就往门里走去。
“太高调了吧?”连楚云都被这女人的热情给惊住了。
一路走过去,他能明显察觉到,周围许多男同胞向自己投来了充满杀气的目光。
“我都不在意,你一个带把的怕了?”沈若水鄙夷道。
“·······”
“狗贼,夺妻之恨不共戴天!”
“沈大小姐,你是不是眼瞎了啊?”
这是在场所有未婚男人的心声。
有资格来参加沈天凌寿宴的男宾,哪个不是沧州上流圈子里的精英人士,不说身家过亿,至少也是千万富豪级别,或者在体制部门占有一席之地的权贵人物。
他们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和这个平平无奇的哥们相比,自己到底差在了哪儿?
当然,最为愤怒的,当属呆立在门口的杨大少。
他握紧了拳头,牙齿几乎咬碎,气的浑身都在止不住地颤抖。
杨正浩早就把沈若水当成了未来老婆。
眼前发生的一切,恍惚间,他忽然感觉自己仿佛戴了一顶天大的绿帽子。
还是大庭广众,当着所有人的面!
楚云马上察觉到了他的不对劲。
路过杨正浩身边时,他突然停下脚步,一脸关心道:“杨少,你抖的这么厉害,是痔疮犯了吗?”
“王八蛋,你再说一次?”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