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冬天格外寒冷,山巅之上已经堆起了厚厚的积雪,远远看去,像是戴了一顶白色的帽子。
大雪是很难下到石门镇的,东南西北四座大山封闭了这座小镇,也为小镇挡住了高原的寒流。
石门镇也有窝冬的习惯,主要是冬天有那么大约一个月时间实在是找不到什么事情可做。
这是小镇上难得的闲暇时光,所有人都极其珍惜。
女人们偶尔会织一会儿布,就当做是打发时间。
男人们则是喜欢邀两三好友到家里做客,围着炉火喝酒闲谈。
男人大约都是好酒的,就是在以前饭都吃不饱的时候,也会想方设法从地缝里抠出几粒粮食用来酿酒。
更何况是现在,秋收以后,大家伙争着开烧锅酿酒。
对于一些真正意义上的酒鬼来说,饭可以不吃,但是酒不能不喝。
程志在很小的时候,听说镇西喝死过一个酒鬼,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只是大家都这么说,大概是确有其事的。
程志长这么大还没有亲眼见过死人,更没有见过喝酒喝死的人。
程志是无法相信喝酒能够喝死人的,暗自猜测,大概只是一个嗜酒如命的酒鬼,把粮食都用来酿酒,最终活活饿死了。
程志最初的时候也不怎么喜欢喝酒,那玩意儿辛辣割喉,喝多了还会头晕得厉害,那种感觉实在是谈不上美妙。
所以他无法理解人们为何会喜欢这种东西。
也许是人们找不到消遣娱乐的方式,也许是人这一生心里诸多愁苦,总之喝酒都是为了得到精神上的满足。
不知曾几何时,程志开始渐渐喜欢上了酒这玩意儿,当初无比嫌弃的东西此时竟也“真香”了。
再加上父母对自己比较放纵,每当大人们喝酒的时候,程志总会拿着一只空杯子站在一旁,等着“懂事儿”的人为自己倒上一杯佳酿。
他至今还没有遇见过完全“不懂事儿”的人,稍微“不懂事儿”点的会开玩笑故意刁难他一番,在再给他倒上美酒。
不过,总归是不能喝多了,一两杯尚且可以,三杯就要受到苛责了。
作为一个“资深”的酒鬼,程志长期混迹于酒桌前,清楚地知道人们喝醉后是怎么样的状态,喜欢谈论些什么东西。
男人嘛,谈论什么都绕不开两件事情,其一是抱负,其二是女人。
可惜,程志对这两件事情都提不起太大的兴趣。
抱负便不用说了,程志一直以来都没有什么理想抱负,只求恬淡随性,白瞎了姓名中的那个“志”字。
女人吧,小时候还是喜欢的,自从“放牛姑娘”的事情被嘲笑调侃以后,他便越来越没有兴趣了。
起初,他只是为了不让别人调侃自己,伪装着自己不近女色,戴上了一张“正人君子”的面具,偶尔还是会偷偷摸摸地瞄上几眼。
只是没想到面具戴久了以后便取不下来了,他真的把自己当做了一个正人君子,做到了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
这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其他的,比如受到了“男女授受不亲”之类的礼教约束,放牛姑娘嫁人带给他的打击。
再者,他本身就是一个生性凉薄之人,对情感的感知能力薄弱,没有大悲大喜,没有太强烈的喜欢,也没有太绝对的厌恶。
凡是种种,都让他对男欢女爱没有强烈的追求。
不过,最根本的原因是当程志感受到了那股超然力量之后,他便认为世间根本没有什么男女之爱。
所谓情爱,只不过是人们追求美好事物所产生的一厢情愿的说辞。
实际上只不过是那股力量在控制着众生,让阴阳交合,从而衍生后代,使生命不息。
包括一切生命也是由那股力量催生的。
只是程志不明白,那股力量为什么要产生生命,并让生命以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