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只是它一出一回,这洛城之前,便有数十人丧了性命。
秦命周身被狼毫所笼罩,任何刀剑都无法接触他的身体。
这就是真正的武道强者与凡人的区别,连他的身体都碰不到,如何能杀了他?
但这些人想不到这么多。
在他们眼中,秦命是一块砖头,一块敲门砖,门的这里是平凡庸碌一生,门的后面是极尽荣华,享受人世间人人羡慕的极乐。
手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每个男人似乎都有这样的执念。
所以他们顾不了这么多,即便是死,他们也要赌一次。
万一赌赢了呢?
因此秦命很佩服他们。
他们可以为了荣华富贵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不惜生命。
这种勇气可嘉。
他做不到。
能活着,他绝对不死。
他有仇要去报,他有心爱的人在等他,他还有那些曾经的现在的老朋友在等他。
所以他不能死,他觉得他就算是死,也应该死的波澜壮阔。
秦命向前走着,每一步都走的很稳。
他本该是个死人,但他侥幸重生一世,那么这一世,他要比前世活的还要稳,走的路也要更加稳健。
诛天笔的狼毫不断纷飞,很快席卷了四周。
鲜血染红大地,不断有人死去,血如同喷泉一般不断的喷吐而出,最后浸满地面,地表上的血汇在一块,然后朝着地面的沟壑随处的流去。
诛天笔的每一次饮血,它的笔身都是微微一闪,而在这三万甲士之中尽情杀戮,诛天笔的笔身光芒从开始到现在就没有灭过。
这是诛天笔的器灵在吞噬人的精血,事实上,人血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也是一种资源,可以辅助修炼。
很多邪道,为什么动辄就要屠了一城?为的就是这一城人的血,以血入道,这样的强者在中央大洲不算少。
但秦命的手段比那些邪魔歪道要柔和多了,他只杀想要杀他的人,倒是便宜了诛天笔,杀了这三万甲士,诛天笔的器灵又可以恢复几分灵性。
秦命的表情很冷漠。
如果有武皇乃至武宗在此,恐怕都会惊讶。
一个方才不到二
十岁的小伙子,杀起人来心中竟然没有任何波动,甚至没有任何表情。
秦命倒是习惯了。
前世两百年,他杀的人不少,到了他那个境界,只要杀人,必然是血流成河。
要么不杀,要么就杀个尽兴。
所以说中央大洲,是真灵大陆所有武者的圣地。
但,也是所有武者的地狱。
武道水平越高的地方,人命就越是不值钱。
秦命面无表情的杀戮着,整座洛城门前,都是飘荡着浓浓的血雾。
但秦命和狗爷,周身却是一尘不染,就连一丝丝的血腥味都没有留下。
似乎是担心自己的身体会碰到地面上的血,狗爷换了个位置,他松开口,朝着秦命的大腿根咬了过去。
换个位置,或许会舒服一些。
秦命皱了皱眉头,但也随它去了。
三万人,不够杀。
说实话,秦命几乎都没怎么动,三万人就杀的差不多了。
三万尸体横陈,洛城前如同人间地狱。
杀到最后,只有一千人不到。
这些人清醒了。
他们不敢杀了。
他们看了看四周,发现原本浩浩荡荡的一大股部队,现在只剩下不到千人。
但他们却连秦命的一根手指头都没有碰到。
他们不断后退,这个时候,理智又重新占领了他们的智商高地。
他们跪地求饶,眼神充满极致的惊惧。
秦命太狠了。
他一人,便杀的两万余人下黄泉,杀的幸存者无尽胆寒。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