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往里走,碰到的脚印子便越多,山鸡、野兔、野猪,还有…熊掌。
这个地方怎么会有熊掌?
难怪沈子皓说这里危险,可是在原主的记忆中,并没有听谁说过山上有熊这件事,这脚印,看上去还是一头成年的黑熊,一不小心就能没命那种。
沈眠眉毛微皱,顺着黑熊的脚印往里走,野兔在她脚边蹿也不管了。
走了许久,都不见黑熊的踪影,见天要黑了,也没有新的脚印,她拿出望远镜扫了一圈,没什么发现后便往回走了。
往回走的时候,她看到一头大概两百多斤的野猪,没动它,轻巧的绕开了。
回来的时候,只是多了捆柴火和三只兔子。
到了山脚下,遇到一个村民,看到她,热情的跟她打招呼:
“哎哟,眠眠上山砍柴了,还得了兔子,这你自己打的吗?”
那人说着,视线不自觉往沈眠刚刚来的山头瞅了一眼,眼底有着贪欲。
连沈家这傻子都能随便抓到几只兔子,那山上的兔子是不是很多?
这人沈眠记得,是沈子皓在村里的朋友黄恒,前天杀野猪的时候,他也过来了。
察觉到那人眼底的贪,沈眠低垂的眉眼闪了闪,继而开口道:
“是我自己抓的,摔了好几跤,腿都要摔断了才抓到的,而且我刚刚在山上还听到了黑熊的叫声,吓死人了,就赶紧跑了回来。”
看到沈眠恐惧的表情,那人顺着说道:
“这么可怕,那你以后不要上去了,很危险。”
沈眠点头,附和道:
“是的,是的,再也不上去了,吓死人了。”
男女有别,黄恒跟她寒暄了几句后便先走了。
沈眠看着黄恒的背影,再侧头看了看那座山,眸子微沉。
回到家,沈眠先喂了下冷夜宸的兔子,顺便将得来的三只兔子关在笼子内。
摸了摸那小白兔,拿起旁边的扫把开始打扫院子,她打算明天去一趟县城。
一是把兔子卖掉,二是依张旭的性子伤好之后决定不会善罢甘休,三的话……打算做一点事。
扫完地,沈眠从空间里拿出一些速食,随便热了几下,应付着今天晚上的晚饭。
虽然在沈家,会有专门的营养师负责他们的饮食,但是沈眠并不挑食,吃饱就行。
执行任务的时候,她连树皮都吃过。
她能吃得了山珍海味,也能咽下粗茶淡饭。
第二天,沈眠又起了一个大早,杨叔家的牛车只有在赶集日才去县上,沈眠背着小背篓硬是徒步走了二十公里。
到了县里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午时了。
她提着兔子,轻车熟路的踏进琉璃居。
小二对这个一两银子印象深刻,见了她,看了看她手里的兔子,嘴角虽然微抽了下,但还是十分热情的给她引荐了掌柜。
掌柜看到她,拨着键盘的手顿了顿,摸了摸山羊胡,笑眯眯的开口:
“姑娘来了,这兔子看着不错。”
此刻,掌柜看的不是三只兔子,而是一两银子。
沈眠礼貌的笑了笑,将手中的兔子提了上来:
“掌柜按市场价给我就好。”
她了解过了,一只幼兔要是当宠物卖一只30~50个铜板,成年兔一只不过20~25个铜板。
交易的本质是利益,共赢。
真诚才是必杀技,她不会拿人当大怨种。
掌柜摸着胡子的动作顿了一下,眼底流露着欣赏。
虽然一身粗布麻衣,依然掩饰不住眉宇间的灵气和周身的贵气,这人,绝不是单纯的乡村野妇。
最后是以一只25个铜板的价钱成交了……
……
秋水书院。
冷夜宸出来时,一眼便看到站在书院外的沈眠,纤细的身影背着小背篓,侧靠在柱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