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人也应该不是寻常人,从他们的谈吐也看得出来,陆榕对那些已经感到生疏,自己才在滨江那个地方呆上半年时间,受那个地方习俗的潜移默化,就觉得自己落伍了,也许自己这一次出走,就是在给自己实现价值的机会。
陆榕暂时忘记了她自己的一切,她偶尔关注一下这个家庭,虽是偶尔,但是她还是引起了那个青年男子的注意,那个人走到她的座位面前,微笑着对她说。
“认识一下,我的名字叫邓云,现在是……”
“邓云。”
那个中年女人打断了他的话,语气中充满着威严,很母性的那种……
这个正是陆榕从来都没有享受过的。
一直以来,她就想有一个人这样责备自己,但是从小到大,特别是懂事以后,她都没有因为犯错被家里人揍过,也没有被家里人责备过。
她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
因为从懂事的时候她就明白,她是弃女是个没人要的野孩子,弃女和野孩子是没有任何资格犯错误的……
那个被叫做邓云的人收住了口,他向陆榕温柔地笑笑。
陆榕把脸扭开,可是她的心里,她感觉有一丝阳光照射进来,她有些不舍,但是又毫不犹豫地把那点温暖掐灭。她不再理会他们,但是耳中还是听到他们的说笑,偶尔也听到那位中年妇女的叹息。
“妈妈,你不要多想,下一次我们一定陪你去,怎么也要找到她们的。”
他们再也没有说什么了。可是陆榕这个时候却是思绪万千,她多么希望自己就是他们要找的人,因为这个世界,陆榕实在是不知道有几个人会想着她,自己这样不辞而别,李兴强也许会着急的,但是不会太久,因为自始自终,陆榕都没有感受到李兴强有多么爱她。他之所以要跟自己在一起,因为他到了结婚的年龄该结婚了,自己又是一个很不错的结婚对象。
陆榕不需要那样的关心,所以她走的时候才那样坚决。
火车很快就到站了,车厢的旅客都忙着收拾行李准备下车,那秩序很乱……
陆榕提着包站在过道上,那个叫做邓云的来到她的跟前,给了她一张名片。
“交个朋友,好吗?”
那个人说完又掉头挤到前面去找他的家人了,陆榕看了一眼那名片,好像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好让人羡慕的身份,但肯定又是一个典型的花花公子,不过就是有几个钱嘛!
陆榕对这类人的心里很清楚,他们总是自以为是,以为有几个钱就可以一切通吃,但是这个在陆榕这里不管用,她有些反感这类人。于是,陆榕很轻蔑地笑了一下,然后顺手把那张名片扔掉了。
她原本对那个叫邓云的人很有好感的,因为他的阳光,可以影响她的心情,虽然不能让自己变得阳光起来,但是至少能够让自己感受到阳光的温度,让自己明白,如果可能,阳光些真好,温暖些更好。可是,他刚才对自己又太殷勤了。
所以她反感了!
她讨厌被黏住的感觉,就是再喜欢,也不能太热乎,热情过度总会引起一个人的反感的。
这个对她来说,早就已经是习以为常了,因为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她身边一直都不缺这样的人。
人来人去,人来人往,就如雁过无痕。
所以不多一会儿,陆榕就把这一次简单的邂逅给忘记了。
上海是一个非常繁华的地方,那个地方对外地人很有吸引力,虽然那里的人很排外,外地人在那里很难找到归宿感,但是那里机会真的很多,很多人都在那里走上了发家之路。
所以很多人都想去那里闯荡。
当初陆榕之所以选择上海,是因为她有一个同乡,那个时候也仅仅是职中毕业,最初在当地场镇上修表什么的。后来那个人觉得挣不了钱觉得没有前途,就到上海来闯荡,也就仅仅几年时间,就创办了一个企业,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