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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耶律需绝对服从(2 / 2)

如反对人们愚孝一样,他们也是反对人们愚忠的。

下面,我们就以大思想家孟子里面关于“仁政学说”以及“大丈夫精神”的一些经典议论,来看看儒家所谓的君臣之礼,到底是愚忠,还是另有所指。

孟子提出“性善论”大家应当耳熟能详了吧,而他的“仁政学说”,就是建立在“性善论”和“重民思想”上的。你没看错,是“重民”。孟子作为儒家具有代表性的伟大人物,他深知百姓对一个国家之长治久安的重要性,所以他提出重民思想。

孟子说: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也就是说,在孟子思想里面,最重要的是百姓,然后是江山社稷,最后才是君主。如果一个国家的百姓无法好好生活,又何来稳定的江山社稷;若江山社稷风雨飘摇,那么君主的地位定然也是摇摇欲坠的。所以,孟子本就没有将君主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君主反而是为百姓服务的,又何来臣下无条件顺从百姓一说?

因此,在孟子思想里面,能不能得民心,是君主能否成功的关键,失去民心的君主,往往会失去天下。基于这一点,孟子将商纣王作为反面教材予以批判,孟子说:

“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

也就是说,孟子认为,桀纣失去天下之原因,在于其一意孤行以至寒了天下百姓的心,于是天下百姓都背离桀纣,桀纣自然就灭亡了。可见,在孟子思想里面,不是“上”决定“下”的命运,而是“下”决定“上”的未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就是这个道理。

同时,孟子十分尊崇“大丈夫”精神,孟子认为,一个令人尊重的“大丈夫”一定是能够正确处理“义、利”关系的,要做到“居仁由义”,时刻保持本心,有所为有所不为,不因为追逐利益而放弃“义”,孟子主张以“义”来规范“利”。大家可以把这里的“义”理解为“有所为,有所不为”,即孟子认为,一个拥有大丈夫精神的人,不会因为一己私欲去做损人利己的事情。

将孟子“大丈夫”这一思想拿到君臣关系上,那么臣子则不会因为“一己之私利”去做“不义”之事,不会因为“畏惧”天子权威,而在不合理的命令下屈从。“违背道义,以求自保”的行为,肯定是孟子之“大丈夫”精神所不提倡的。

在孟子心里,一个拥有大丈夫精神的人,在“利”与“义”发生冲突的时候,会毫不犹豫选择“义”,也就是去做“应当做的事情”,而不是去一味迎合君主。

综上所述,儒家之有巨大影响力的代表人物孟子,首先是将百姓放在比君主要高上许多的地位,所以,“儒家之君臣礼仪是要臣绝对服从君主”之“君上臣下”这种绝对关系,在孟子那里,是不成立的;其次,孟子之“大丈夫”精神叫人在面对“义”与“利”的冲突的时候,毫不犹豫去选择“义”。何谓“义”?就是“有所为有所不为”。那么一个合格的臣子,绝对不会去盲从君主,做不该做的事情,所以“儒家之君臣礼仪是要臣绝对服从君主”这一说法中的“绝对服从”是不成立的。

不管如何臣子必须无条件服从,而不是去质疑,这几个人是不可能够轻松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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