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心情可以影响环境,当白若冰讨厌这个地方的时候,她觉得这里山瘠地贫,没一处景色可以入眼。
可是现在,她站在山顶,感受着清风徐来,鸟鸣清脆,才恍然发现原来这里的空气很清新,草坪很绿,花很娇艳,山下一弯清泉流淌环绕,巨大旋转的水车映出别致风情。
山美水美,就连布罗伊这个名字,仔细揣摩下的话,也会觉得富有神秘宁静的美感,只是这一切,过去都不曾被她发现。
白若冰将美景尽收眼底,忍不住自言自语,“怪不得史密斯夫妻会选择这里,原来真的挺漂亮的。
也许他们活着的时候,这里真的美成世外桃源呢。”
突然有点懊悔,如果她早一点看开,也许在这的几年,就不会过的那样漫长艰辛。
史密斯夫妇的坟墓不是很难找,按照白婆婆的提醒,找到最粗的那棵树,就远远看见了一座被鲜花围绕的墓。
看了看手中采的野花,白若冰会心一笑,走过去将花放在墓前。
“看样子你们挑选了最美的地方,这些花和你们周围的一比,逊色多了。”
墓碑很大,上面写满了
字,白婆婆说的没错,史密斯夫人是个喜欢热闹能说会道的人。
所有的字加起来够一篇散文了,整体来说就是****,对,没错,就是****!
从吹嘘自己是世纪仅有的天才,到如果我愿意可以拯救活着毁灭世界,再到其他医生的所谓医术都是垃圾中的垃圾,只有我丈夫勉强可以配得上我……
白若冰有点无语,见过夸自己的,没见过这么夸自己的。
但是据说这篇东西是史密斯夫人活着时写的,死了之后,被丈夫用手术刀一刀刀刻在了墓碑上,他能如此认同老婆的说法,可见对老婆是真爱啊。
当然了,一定是真爱,因为他刻完了,就一头碰死了。
这一点还是让白若冰十分佩服他的,同时,也很羡慕他的妻子。
“为了你们忠贞不渝的爱情,我敬你们一杯。”
偷了白婆婆的酒,据说是酿了十几年没舍得喝的果子酒。
一开盖一股醉人的香味就扑鼻而来,白若冰狠狠的闻了下,只觉得沁人心脾。
“这么好的东西留了这么久,多浪费啊,嘻嘻,本小姐就替你享受下吧。”
打着敬人的名号,直接喝了半下子酒,白若冰意
犹未尽的看着剩下的,纠结半响没敢喝。
一是因为,全喝掉的话,怎么兑水给何正勋那个混蛋拿回去?没错,这个酒,是白婆婆托她回去的时候给她外孙带的。
二么是因为,她怕喝醉了在这深山里没人发现,大半夜不是冻死就是被吓死。
可是,白若冰低估了这果子酒的劲头,刚一起身就觉得头晕目眩。
“糟了……我要赶紧回去。”
扶着树往回走,走了两步,猛然站住。
揉揉眼睛,她没看错吧?地上,草丛中,一只手?
吓得直接醒酒,退了两步又上前,定了定神才发现,竟然是个人。
“死了?谋杀还是自杀?这种时候我是不是应该报警?不过,那些老家伙不会让警察进来的,况且就算进来,至少也要一两天时间,太阳这么晒,会不会臭掉?
要把,先挖个坑埋了?”大脑成呆滞状的女人费力的想着办法。
地上的人似乎不甘心就这么被判了死刑,手指动了动,挪到了旁边,露出地上的字。
“help?”
“原来没死。”
走过去,没敢直接下手,伸脚把人踢成大字朝天样,然后发现,这家伙还挺帅的。
金色柔软的头发,菱角分明的脸颊,白色的肌肤,宽阔的额头和挺直的鼻梁,很明显的西方人长相。
看起来三十几岁的外国大帅哥一枚,躺在地上昏迷着,真容易让人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