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参选者也一样,必须是政科、法科科举进士出身,且至少担任过一届中级大法官、府(州)级政府行政长官或知府(知州)。
一直到县级政府行政长官、初级大法官的选举,也同样如此。
即便没有下级政府行政长官或大法官可以担任,也必须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当然,在各级法院、检察院和各地地方政府刚刚设立的时候,任何人都没有任职经历,而政、法科科举的第一批进士们还没成长起来。
因此,前三届各级大法官、大检察官和政府行政长官,就不需要任职经历了。只要有进士功名、有相关工作经验,就能参与选举。
另一方面,根据“任官回避制度”,各级地方的政府行政长官、法院大法官,哪怕是选举产生的,也必须在异地参与选举,不能在家乡参与选举。
这是中国历来的政治传统,也是与西方政治学中不同的一面。
不过,议会中,下议院议员和议长的选举,就不需要科举出身,也不需要有任职经历了。
在地方议会的议员选举中,也不存在“不能在家乡参与选举”的说法。
只要缴纳的赋税达到当地议会规定的金额,就可以获得参选资格。
而各级议会议长,则由本届议会议员选出。
此时,明朝的议会选举刚刚开始,还仅仅只是个人参与、个人投票,党派团体还没有出现。
不过,随着时间的发展,为了更好的宣传政治理念、获得选票,政党迟早都会出现。
而在这个时空,明朝的党派之争,也将在议会中和朝堂上同时发生。
这次制度改革后,明朝历史上很多人的命运,都将得到改变。
例如海瑞,在原本的历史上,因为不受张居正喜欢,哪怕中外官员多次推荐,也没有得到任用,直到张居正离世后,才受到朱翊钧器重,最终被任命为南京右都御史。
但在这个时空,早在第一次最高检察院选举的时候,海瑞便被国家议会选举为第一任首席大检察官了。
像海瑞这样,因为政治制度的改变、国土范围的不同、思想观念的进步、生产力水平的提升,而改变命运,进而影响历史的人,在之后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