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快,这孩子怕不是也跟儿子一样,脑子坏掉了吧!
爵家别说养两个,就是二百个痴傻儿都是养的起的,可这两个精神不大正常的两个人凑到一起去,这家里还不得闹的天翻地覆。
林心漪犹豫之际,就听见身边中年男人应道,“就这么定了!”
“老爵,胡闹,孩子胡闹,你也跟着胡闹!”林心漪推了推身边男人的腿,不满的说道,“没看孩子还有伤?”
“多擦点粉就能盖住。”陆依依干净利索的说道。
“那也要有个仪式,对于女孩子,结婚是大事。”
“无需,领个证就行!”陆依依语气依旧的平稳。
“那双方亲人总要见个面吃个饭吧!”
“不用,自己的婚姻大事我自己可以做主。”
陆依依的心如死灰令林心漪倍感意外,没想到陆依依如此的绝情,但是随即又释怀,如果换做她,身处这种境遇,心境可能还不如她。
林心漪还想继续劝说点什么却被身边的中年男人拦住,眼神闪烁,微笑着说道“好了,一切听依依的。”
“谢谢。”
林心漪看着达成共识的两个人,心中一怔。这个婚事,这么草率的定了下来?
若换作其他女孩子,一定会要求办一场隆重的婚礼。而此刻,在陆依依的眼里,婚礼、婚纱、钻戒什么统统都是浮云,都没有早日接回母亲来的实在。
而且陪伴痴傻儿,不见得会有多么无聊。以后的日子还长着,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离开爵家,陆依依独自向庄园外走去。一辆车仍在门口侯着她。
“上车吧,我送你。”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帮他解围的章勋锡。
“麻烦你了。”陆依依没想到章勋锡如此的热心,没有婉拒,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别多想,这附近不好打车,伯母让我送你。”
陆依依没有意外,微微的点点头,也是,若不是林心漪特意嘱咐,换作旁人,也不会这么贴心。
陆依依看了看自己的布满青印的腿,自嘲了一下。若独自走出人烟稀少的别墅区,估计这双腿也就走废了,所以在废腿和脸皮中,陆依依选择了后者,脸皮值几个钱,从陆家放弃她之时起,她的脸皮就已经不值钱了。
“少爷,快停下,少爷,你别跑了......”一群男佣人气喘吁吁的叫喊着在花圃中奔跑着,追逐着一个身手矫健,运动细胞发达的身影。
“飞呀,飞呀,我是小蜜蜂!”一个年轻男人在追堵截中疯狂的奔跑着,挥舞着胳膊,开心的叫嚷着,抓下一朵朵花往嘴里塞着。
“小蜜蜂,你快来,我这里有蜂蜜。”等陆依依离开,林心漪寻遍家里,走进后花园,就见到眼前一幕,不由得叹了口气,大声的呼唤着。
“蜂蜜!我要吃,小蜜蜂最爱吃蜂蜜啦!”男人像幼稚园的小朋友,蹦蹦跳跳的跳到林心漪面前,乖巧的说道,“蜂蜜,蜂蜜在哪里?我要吃!”
“蜂蜜只能给乖孩子吃,你是乖孩子吗?”
“我不是乖孩子,我是一只小蜜蜂,小蜜蜂可以吃蜂蜜吗?”年轻的男人歪着头,纠正着说道。
“走,我带小蜜蜂去吃蜂蜜。”林心漪牵起年轻男人的手,一边擦去他额头上汗珠,一边向屋里走去。
年轻的男人坐在餐桌旁,围着饭兜,摇头晃脑的吃着碗里的糖水,傻憨憨的笑着。
“好吃,真好吃!一会我还要吃。”
“儿呀,妈给你找了个媳妇儿。”
“媳妇儿?媳妇儿是什么?好吃吗?”
“哎,我的傻儿子,媳妇儿是个人,以后会照顾你一生的人。那个孩子长的很漂亮,性格嘛,妈觉得……哎,性格嘛也还好,嫁过来,保护你应该没问题,最重要的是她心甘情愿,不嫌弃你。”
身边的傻儿子,正不停的伸着舌头将碗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