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玲,今年28岁。我出生自地球,我是劣等人,生来只能做低等的工作,虽然有受教育的权力,但是想要通过教育改变自己的地位阶层已经过于苛刻了。而且我也没有读书方面的天赋,在学校里成绩也不太行。但是从小我的体育成绩就非常好,舞蹈更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再复杂的动作我看一眼都能学会而且完成度非常高。可惜父母不支持我,否则我在10岁那年就应该参加联盟歌舞大赛的,没准我还能拿个奖呢。
(这是林玲前十年的大致记忆,杨子枫在这里跳跃的速度很快,没有特别留意。)
初中毕业后,我背着家里选择了辍学。由于常年练习舞蹈,我的身材和仪态都保持的非常好,步入社会之后少不了被流氓调戏。
我干的最多的活也就是在酒吧里做陪客,但是陪客所赚的钱已经远远满足不了我了,我还依靠我的身体经营起一些灰色产业。
不知道是不是我特别有天赋,我往往能抓住那些男人心中最原始的欲望,想要到我石榴裙下的男人络绎不绝,我也任由他们只要他们能付出应有的代价,所以我的客人也是最多的。
这让不少“同行”眼红,常在路边走哪能不湿鞋,我被人举报了,联盟警察当天就闯入了我的住所并且在床上将我逮捕。
当时的我虽然对这些事颇有经验,但是被抓还是第一次。所以慌得不得了,在审讯的时候也是经常掉进那些该死警察挖下的坑。
从警局出来后,我没有一技之长,我唯一能倚仗的只有自己绝伦的肉体,所以我还是选择经营这个生意,毕竟它来钱实在是太快了,我舍不得它。
随着被抓的次数越来越多,我也渐渐习惯了和那些警察斗智斗勇的日子,脸皮也是越来越厚。
时间长了,我也看清不少,在这个人情冷漠的社会,那些臭男人只能带给我肮脏的金钱,其他的一切他们都不能给我,他们的承诺都是镶着金边的谎言,都是狗屎;他们的亲吻都是原始的兽欲,没有情感没有温度;他们完事后的烟灰,都是些污秽,无论我怎么通风都无法将它们排尽。直到现在,我看到那个我都觉得恶心,但是我对自己没有任何怪罪,我只是为了钱,我的目的很单纯。
三年后我攒下了不少钱,准备回家看望一下父母,虽然他们对我不怎么样,但是毕竟还是我的父母,是生我下来的人。是这个人情冷漠社会为数不多的能够关心我的人,即使这三年里他们没有找过我,但是我不能不找他们。
可惜当我回到家的时候,他们已经不在了。他们只是普通的工人,即使是现在科技发展如此迅速的当下,做工人也是有风险的。
他们是幸运的,他们早早脱离了苦海,还留下了一大笔补偿金。我作为他们唯一的女儿,也是这份补偿金唯一的继承人,还在这苦海中孤独地挣扎,可能有一天我会被海浪掀翻淹死,也可能有一天被这烈日灼烧致死。
这是一笔很大的钱,大到我即使干15年都赚不到的钱。这挺讽刺的,因为这笔钱大到即使我父母干一辈子也挣不到,他们的命比他们打一辈子工要值钱的多得多。
拿到这样一笔钱的时候,我的内心是迷茫的。第二天,我将这些钱全部取了出来,我还清晰地记得当时我去联盟银行取钱的时候,那个柜员的眼神,她肯定在想都这个年代了谁还会将钱换成现金取出来呢,老人都不会了。
但是我会,我将钱都取出来后,将它们埋到我爸妈的墓里,不对,这个年代已经没有墓地了,那是只有上等人才配得上的玩意儿。我将它们全部撒进了大海,我将这些讽刺的事物全部挥洒了出去,希望我的父母在海里能够将这些重新拾起,毕竟他们还是腐朽的,他们需要这些东西。
作完这一切后,当天晚上我找了一个酒吧买醉,不出意外的,我又被一群流氓骚扰了。其中有个男的我还认识,是我的初中同学,可惜他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