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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朋友(1 / 2)

陈志学之所以敢把唱歌的事情答应下来,是因为他想起了曾经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宿舍四人一起上台在毕业晚会上合唱的一首歌。

这首歌其实就是谭永麟在1985年唱的一首《朋友》,而当时陈志学便是吉他手。

“把你的吉他借我用用先。”陈志学笑着问郭凯乐。

郭凯乐慌忙把挂在身上的吉他拿了下来,递给了老板,然后便与其他三人一道退到了一边去。

他们也很好奇,自己的老板唱歌,会是个什么样的情景,而且还是一首新创作的歌,这就更令大家期待了。

在后台的叶小倩、朱倩薇等人,也是非常期待,作为陈志学最亲近的人之一,叶小倩也是没有听过陈志学唱歌是什么样,要不是陈志学主动唱,她们可能一辈子都听不到。

陈志学把话筒放到话筒支架上,然后试弹了一下吉他的音调。

这吉他,他太久没有弹过了,还好他有着变态的记忆金手指,很快便从脑袋里找到了当年弹吉他时的记忆,一瞬间过后,他仿佛就像昨天才弹过吉他似的。

“我接下来为大家唱的是一首名叫《朋友》的歌,送给现场的所有粉丝朋友们。”陈志学调整完之后,对着大家说道。

观众们给予了热烈的掌声,虽然他们也不对陈志学的歌声有什么期待。

毕竟陈志学的创作能力谁都知道,那是牛逼得很,但是从来没人听过他唱歌,如果真唱得好听,早就唱了吧,所以大家觉得,陈志学应该是讲的真话,五音不全。

等掌声停了下来之后,陈志学才开始弹起了《朋友》这首歌的前奏。

自弹自唱,加上陈志学的那半桶水水平,说实话,连他自己都没什么信心能够唱好。

当年四人一起唱,他才有胆量唱的。

“繁星流动,和你同路;”

“从不相识,开始心接近;”

“……”

这首歌,应该算是谭永麟最经典的歌曲之一了,还有一首《讲不出再见》也是陈志学非常喜欢的。

这首歌,能够流行数十年,足以说明这真的是一首非常棒的歌。

“共赴患难,绝望里紧握你手,朋友!”

将近五分钟的歌曲,在陈志学的演唱下,终于唱完了。

“谢谢大家,希望大家喜欢。”陈志学唱完之后,笑着跟大家说道,然后把吉他从身上拿下来还给了郭凯乐。

现场传来了雷鸣般的掌声,这是一首非常好听的粤语歌,而且令大家没有想到的是,在陈志学那有点破音的演唱之下,居然有种独特的味道。

“好听,实在是太好听了,谁说黄小易大大不会唱歌的,这叫不会唱吗?”一个观众兴奋地说道。

“我是学音乐的,从专业的角度来评价,陈志学的唱法有很多个缺点,但是依然遮盖不住这首歌的优秀,这绝对是一首能够流传下去的经典歌曲,在陈志学的小白唱法之下,依然觉得非常好听。”旁边的音乐专业学生说道。

掌声过后,现场一阵讨论声,都被陈志学新创作的歌曲给惊艳到了。

陈志学这位不是专业歌手的人都能唱得如此好听,如果把这首歌给一位专业的歌手唱的话,那岂不是又是一首流行歌曲了吗!

没有理会现场观众们的讨论声,陈志学对着郭凯乐他们说道:“该准备收场了,这是你们的主场,接下来就交给你们了。”

说完,他便走向嘉宾席。

“真没看出来,你还会唱歌啊,就是唱得不够专业,不过这首歌非常不错,如果找一位适合唱这首歌的歌手演唱,仅是发行单曲唱片,绝对不比《万水千山总是情》的销量差。”利叔笑着评价道。

“利叔,你这是不是在损我,说我唱得不好听。”陈志学笑着说道。

“这我可不敢说,我唱得比你差多了,你只是没经过系统性的音乐知识培训罢了,如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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