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脸画好后,就到浴室镜子看过,这副鬼样子,要是平时,她绝不会用这样的形象示人,那简直是大型社死现场好不好?
不过,现在就是她最好的保护色。
她尽量减少存在感地走在镇子上,琢磨着怎么才能回家。
刘婉可以确定,这就是胡人把她卖给巴哈尔的那个镇子。
因为一身丑怪,再加上身边一条长藓一样的大狗,根本没人愿意靠近她,刘婉乐得在镇子里溜达一圈。
镇子确实小,只有一条街,从东逛到西,只要十分钟就行,街两边就是居民的住宅。
刘婉很怀疑,巴哈尔家就在这条街哪一处。
她逛完一圈,也不敢再逛,怕她一个陌生人出现在这样的小镇上,会引起怀疑。
刘婉便选了一个背风的小巷墙角坐了下来。
反正她现在的形象就是一个邋遢的流浪者的形象,也不在乎这么就地一坐了。
“喂,你走远点,别在我们门口坐,臭死了。”
这时,对面街上的人骂道。
刘婉只好站起来,真是实惨了,当乞丐没人权啊。
但是刘婉一番观察下来,还真发现了机会。
原来,她看到街上不时会有一队队的商队经过,除了有胡人,也有大周朝的商人。
两国接壤之处,哪怕是连年战争,小老百姓还是要活命要赚钱的,所以商贸实是不断。
有大周朝的商人就好办,刘婉另一家店所在的古北镇,是回大周朝必经的线路,她只要打听哪个商队要回大周就行了,死命跟着他们就能回去了。
只是现在大白天的,她这样一身邋遢去见人家,人家肯定也不会让她跟。
只能等晚上,把自己收拾干净,借着夜幕的掩护才行了。
刘婉耐心等待夜幕降临。
天黑后,她进了卫浴系统,把自己收拾干净,脸上依旧淡淡涂了些煤灰,显得脸色晦暗,一下子老了十岁,头发虽然没有再弄得白天那么恶心,也刻意盘低了一些,符合“老妇人”的形象。
在刘婉一番造作下,她看上去老了十来岁,就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老妇了。
没办法,现代社会,四十岁才要第二春,孩子大了,工作稳定了,什么事都不怎么要操心了,女人的状态好极了。
但是这里,四十岁就当奶奶当外婆,进入了飞速的衰老期。
刘婉这副样子,如果让巴哈尔见了,肯定还是能认出她的,所以她不敢大意,路上都挑黑的地方,溜着墙根走。
终于走到镇外商队露营的空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