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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 二十年前的记忆(1 / 2)

“娘,还是省着点花吧。”

王敬太节俭了,穷怕的孩子就是这样。

“呵呵,随你吧。”

刘婉知道,习惯一旦养成要改也难,所以嘴上不强求,反正身体很诚实。

在逛了不到半条街后,王敬手腕上套着玉石的镯子,腰间挂了两块玉珮,脖子上套着一条明晃晃的大金链子。

这些当然不是王敬自己要戴的,他是工匠,戴这些首饰反而对工作不便利。

只是这些玩意实在太好看了,他忍不住想给娘子、想给妹妹买。

之前他陪谢兰花买过一支银簪子,谢兰花还嫌贵,满脸舍不得,但是戴上那只簪子后,确实让谢兰花增色几分。

于是,王敬便心心念念要再买首饰给娘子戴,这次进京,看到这么多花样不同的首饰,时髦又潮流,这是娘亲的话,他也怦然心动。

而且一问之下,同样重量的金饰,比谷口镇上便宜了不少。

这时因为京城繁华之地,四海通达,客商众多,销量大,大家都是抱着薄利多销的念头,所以价格便宜了不少。

王敬哪还能忍得住?当下就这个也好,那块也漂亮。这种适合妹妹,那种适合娘子……

刘婉笑咪咪地只是点头。

做人不能只有埋头苦干,也要懂得消费,买买买心情才会愉悦。

而且买买买也是促进消费,让国家繁荣的重要手段之一,何乐而不为?

最受伤的不过是王敬的钱包。

刘婉说了,让他买,年底从他应该领的分红里扣。

但目测现在几个孩子的分红,至少有五百两银子以上,刘婉让王敬放开了买。

王敬是第一次尝到购物的乐趣。

以前没钱,畏手畏脚,装修得好一点的店铺,他在外面都不敢进去。

但是现在,他走到哪家店,伙计都很有眼色地直呼:客人快进来。

随着他买的首饰越多,挂在身上很晃眼,后面走进的店铺伙计就越热情。

因为,能戴得起这些首饰的客商,肯定能买得起他们店里的货,没这个眼力劲,也就不用当伙计了。

刘婉在街上,实则是陪着儿子逛街,繁华的大都市,人潮往来,真是不输后市的大城市,让她找回几丝熟悉的感觉。

“饿了,敬儿,咱们找一家酒楼吃饭吧?我听胖虎说,悦来酒家是京城最好的酒楼之一,去试试味?就在东大街上。”

刘婉是来偷师学艺的,所以自然要挑最好的。

“好,娘,逛了这么久,我也累了。”

因为买到心仪的礼物,王敬就连明天要去面见工部尚书的紧张之感也消失了不少,笑意盎然。

刘婉是第一次看到王敬这么轻松的笑容。

难怪后世旅游会这么盛行,人在自己生活的旧地方憋久了,都要出去透透气。

虽然旅游只是从自己喜欢到地方到别人生活腻的地方,但是对于换了地方生活的人来说,都是一种新鲜的刺激。

刘婉决定,以后有机会,就多带儿女们在大江南北到处走走看看,增加阅历和见识,也让他们的人生增加一些厚度。

“娘,就是这里了。你怎么这么厉害?也没有打听,就能找到这里。”

王敬抬头看着气派的三层酒楼,飞翘的檐角,雕梁画栋,气派不凡,要是原先的他,肯定只敢看看,不敢进去。

但现在摸摸自己的口袋,王敬底气十足,昂头挺胸进去了。

“我也不晓得,脚步自己带着我来这里了。可能是因为厨子的鼻子吧?”

刘婉笑道。

这时,突然有一股电流般的记忆直冲大脑,刘婉这才猛地意识到,她的娘家,竟然是在京城。

而东西大街这些繁华之所,就是她少女时代经常来的地方,怎么会不熟悉呢?

这段记忆是突如其来的,她封存了快二十年了,原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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