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凌是一个扑街小说写手。
作为一个扑街,他练就了一手好的“开坑弃坑”的修养,总是在大家看到入迷的时候将书抛弃,然后去挖新的坑,再不填。因此前面的几万字写的淋漓尽致,但是之后总是烂尾。
罗凌也算是作者中的一道清流,简言之就是被黑红的。
不过罗凌写的书也不是没有火过,那本书叫做《血族大人只爱我》,名字虽然土而且俗套,却是为了蹭热度。
故事呢,一句话说就是一个“他逃,他追,他们都插翅难飞”的故事。
三观不正狗血漫天撒但奈何肉香的文。黑化小黑屋/追妻火葬场/万人迷修罗场,这篇文中都有涉及。
罗凌主虐主角受,许多读者都等着虐攻,威胁要给他递刀片。
最后虐的估计罗凌自己也看不下去了,只好让主角受凭借着逆天的主角光环,也就是金手指。
解除误会后,渣攻短腿断胳膊,深情地愿意为爱去死,然后主角受感动,获得了一个“完美”的he结局。
可想而知最后被读者喷的有多惨。
就这样宁凑出来的稀烂结局,罗凌也好意思把它称之为人生第一本真正完结的作品。
这天罗凌一如往常地起床,迷迷糊糊走进洗漱间洗脸。
他抬头看向镜子里的自己。
“啊!”
一惊一乍,这么一喊,鬼都被他吓飞了魂。
“妈的,我怎么又变帅了。”
虽然有些自夸的成分,但是罗凌确实是一个十分帅气的小伙子。
自恋狂,鬼都被他气笑了。
在镜子前耍了几秒帅,罗凌又毫无防备地大喊一声。
“啊!”
罗凌看到镜子里的自己脖子上有两个血窟窿,他伸手揉着脖侧两个血窟窿。
“这是被蛇咬了吗?不可能啊。”他端详着脖侧的伤口,这两个孔洞之间的间隔有两个门牙那么宽,伤口的状态就像是被犬齿咬后留下的样子。
“真是奇怪,家里也没养狗呀?”罗凌无措地挠头,他又仔细地对着镜子看了看那两个伤口,伤口没有流血,正在极其缓慢地愈合。
“不过这个伤口也太酷了吧!就像是一个纹身。”罗凌抚着脖子出了卫生间,“要去看医生呢,还是不去?去的话又要花一笔钱,然后交不起房租,吃不起饭,露宿街头……”
罗凌喃喃自语,沮丧地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头枕着臂,头四十五度上扬,盯着天花板看,想象着之后的悲惨人生。
“难不成有鬼了?”罗凌接过水杯故作淡定地喝了一口。
等等!这水杯为什么会悬在空中,然后跑手里来了!!
“靠!鬼啊!真的有鬼!”他甩开了杯子,整个人连滚带爬地跳到沙发的另一头,一只拖鞋被他踢飞一米高。茶几旁好像树立了一面看不见的空气墙,拖鞋飞到“墙”身上掉了下去。
“啊啊啊!!见鬼啦!”罗凌拽起一旁的抱枕劈头盖脸地向那鬼扔去,但是就像是给鬼挠痒痒一般,鬼飘得更近了。
罗凌慌乱不已,抱枕又被他扔光了,情急之下他摸下另一个拖鞋,指着前方的空气大喊道:“你不要过来啊!”
可是罗凌感觉鬼呼呼地朝他这里飘,他凭着感觉,用力挥臂,没听见“啪”地一声,罗凌的手臂倒是被鬼抓住了。
“妈呀!你是哪家的鬼,这么强!”罗凌跳下沙发,朝厨房跑去。
跑进厨房罗凌就举起一把水果刀,指着前方,但是没想到刀一把被夺走,刀尖又指向了自己。
他这不是自己瞌睡给别人递枕头呢吗?
“大哥!啊不,大爷,你饶了我吧!我这一辈子没做过什么错事,我这次本来写好了大纲,要把书完结,你就许了我吧!”罗凌说得声泪俱下,双手合十,仿佛惭悔一般,“可怜了我那没几个的读者,有生之年他们也没有盼到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