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光启一生辛苦,做了许多了不起的事情,但在后人看来,似乎有些浪费人才了,因为他的情况就好比让纯粹“科学家”去跑业务,肯定不太合适,但在崇祯帝眼中,满朝文武多为势利小人,而君子太少了!
徐光启一生做了许多重要事情,其中三件最有标志意义:一个是翻译了《几何原本》,一个是写了一篇《辨学章疏》,第三是向内地大规模引进了红薯。此外,忧国忧民的他,还帮朝廷训练新军抵御强敌。
西元1593年,也就是中国明朝万历年间,来自福建福州的商人陈振龙带着儿子陈经纶及商队渡海到菲律宾做买卖。在那里,他们见到了漫山遍野的红薯,吃了半辈子大米的他们第一次吃了这种陌生农作物。
红薯独特的清甜香气和令人满足的饱腹感,马上吸引了他们的注意。于是,经过打听后,他们才了解到红薯这种作物不仅耐干旱,耐贫瘠,易移栽,易繁殖,营养丰富,味道甘美,而且产量高,立刻动心。
当时,海西大陆的大明王朝正在继续大举征兵去朝鲜半岛,与侵略朝鲜的日本丰臣秀吉大军交战。但由于双方僵持了数年也未能最终分出胜负,而明朝名将李如松也正率领明军与日本倭寇在平壤激战正酣。
受到天灾人祸与连年刀兵,老百姓饱受粮食短缺折磨,饿殍遍野,困苦不堪。于是,这对父子当即决定一定要把“红薯”这种高产作物带回家乡种植。然而,当时的菲律宾群岛乃西班牙的殖民地,管制很严。
西班牙殖民者制定了严苛的禁止带出法令,将包括红薯(地瓜)在内的多种农作物如玉米(苞谷)、马铃薯(土豆、洋芋、山药蛋)、西红柿(番茄、毛辣椒)等从美洲引进的作物禁止带出,以垄断经营。
面对各口岸盘查森严,陈振龙和儿子想出了妙招,将一根红薯藤交缠编织在一条缆绳中,躲过西班牙殖民者的关卡,成功踏上回福建老家的商船。经七天七夜航行,有惊无险的将红薯藤蔓秘密带到了中国。
登岸后,父子俩赶紧向当时的福建巡抚金学曾上了禀帖,请求推广种植“红薯”。好在这根藤蔓生命力极强,原本已经脱水且近乎干枯了也能在清水中暴涨并恢复生机,埋入土中后仍会生长并结出“地瓜”来。
于是,巡抚金大人也被震惊到了,亲自品尝过“地瓜”(番薯)过后,觉得不仅口感甘甜,而且还能充饥,甚至蒸煮来吃还能做菜肴,于是大力推广种植,让老百姓多了一门主要食物来源,美其名曰“金薯”。
别小看引进红薯(甘薯、地瓜、番薯)是一随机事件,好在金大人向朝廷奏报后得到了以徐光启为首的务实派大臣们的肯定,若无它和后来的玉米,则古代中国的人口就不可能从几千万猛然跃升为乾隆年间的两亿多。虽说东方古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但全靠后来清朝打下的底子,而玉米、红薯则功莫大焉!
《几何原本》不用多说,《辨学章疏》指出传统伦理缺少一种可靠的内在道德动机。归根结底,一个人为什么要做好人?古代君子很重视自我评价,并且不欺暗室,但唐宋以后的儒者却认为“善发乎人性”。
这对普通人来说,确实是太难了!如果善是对自己的义务,似乎做了件坏事,得罪的只是自己;如果善是对别人的义务,放弃这种义务的理由又太多了。这就是“宋明理学”最后把儒家思想弄成“钻牛角尖”了。
徐光启虽然是明朝末期人,但在后来的清朝社会仍有一定的名声,虽然不小,但远远不能与他的贡献相副。比如,谈实学的如刘献廷等,才看重徐光启,至于普通的读书人,大多数没读过他一字一句,甚至不知道这个人。原因很多,其中一件让人回避,那就是主导舆论的“东林党后学”竟对徐光启并不感兴趣。
明代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