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柔和的灯光打在宋卿时身上, 却没有增添他的半分柔和。
他深沉的黑眸始终凝聚在逢夕身上,那句话,他很认真,又很专注地看着她说出。
一语震惊四座。
逢夕错愕看他。
小尼稍微能听懂一点, 但是他担心自己的理解和现实含义有出入, 所以神情有些犹豫。
逢夕惊得结巴:“你说你是我的、我的爱人?”
这怎么可能?
她在国内, 怎么可能会有遗留的情.事?
她都已经在国外混迹三年多了, 如果在国内真的有什么爱人, 那这三年怎么会都不曾相聚过。
她在心底很快推翻这一说法, 艰难地扯出一抹笑来,“先生, 您别开玩笑了。”
这么大的罪名, 她可背不起。
“我没有开玩笑。”他的语气依然平静,和缓如一道温暖的江流,“你有个小名, 叫‘阿夭’,是我为你取的, 取自‘桃之夭夭, 灼灼其华’。我们经常生活在一起, 我很爱你,你也是,你也爱我。”
他的声线逐渐艰难起来。说到最后,是这几年来熟悉的悔然与心痛。
这几句话,说是真也是真,但解释得又不够全面,理解出来的意思与现实稍有出入。
他很爱她,但是她不知道。
她很爱他, 但是他不确定。
逢夕怔怔。
她轻眨了下眼,抿去眼角有些想落的泪意。
对面的人生得很好,深邃的眉眼,明明该是冷淡的,但是却染上几分深情的味道。确实带着冷淡疏离,可又能让她看得出那些都是伪装,是轻易就能摘下的伪装面具。
这是一张她很陌生的脸,起码在她现有的记忆中,他并不存在。可是不知为什么,心脏最深的位置,微微泛着痒。
宋卿时见他都说到这里,可她仍无什么反应,没有辩驳,也没有澄清,他的心终于往最底下沉去。他问她:“你都不记得了吗?”
逢夕语气轻松,总算如实道出:“半年前我出了一场意外,脑部受到撞击,忘记了很多事情。不好意思,你可能……也在我的遗忘范围内,我的确是不记得了。”
三年前,最开始的时候,她第一次去雨林的时候,连稍微深一点的地方都不敢去,只敢在外围走动探索。后来随着探索增加,经验增加,胆子也慢慢大起来,不仅深入过雨林,就连后来去沙漠、去北极等等地方,条件很危险,但她都比较有信心地敢往上闯。
一直以来都很顺利,偶尔有过小伤小碰,身上也经常有伤痕,但都不是什么大事。唯独半年前,在进入亚马逊热带雨林的时候,出现了意外。
——她无意中闯入一个原始部落,被原始部落的人怒冲冲地驱赶,仓皇之下,途径荆棘,头部又不小心撞上一块大石。还好小尼及时出现,使尽浑身解数与那些人沟通。语言不通,沟通非常费力,反正最后小尼留下了自己随身带着的比较值钱的天然玉石,才安全脱险,得以带她就医。
再后来,她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失去了一部分记忆。
这两年的很多事情都还记得,但是更久远一些的事情,基本上都已经忘记。
医生说这可能是暂时性的失忆,但是具体什么时候能想起来,他无法给个准信。当然,也有可能是永久性的失忆。
对于一个见识过那么多自然世界意外与险境的人来说,医学上的复杂与不可确定也就没有那么不可接受。在医院康复的过程中,她就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等脑袋不晕了以后,她还让小尼把电脑给她带去医院,很快就又重新投入到工作中。
刚才到现在,宋卿时其实一直在试探她是不是装的,只为了待会与他分开后就再次离开,免去他的纠缠,以及其它多余的麻烦。直到她给出缘由,他才终于得到答案。
他靠在椅背上,双手交握置于